回答数
5
浏览数
12753
我的名字叫好巧我的名字叫巧遇
“消防工程师”专业岗位能力认证培训项目是由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设立的培训项目,旨在向社会公众与特定人群加强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消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使参训人员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掌握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有用呐~
解蠡
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根据查询有途网得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想到离散
二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得知,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注册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申请二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
3、审批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3)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申请人有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2)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
(3)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4)未达到继续教育、执业业绩要求的;
(5)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6)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7)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
(8)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