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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无妨
一级消防工程师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属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式样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制定,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制作。
1、提出申请: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3、审批: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条件和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注册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做出注册决定的,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发证: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相应级别的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向社会公告;对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注册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所需资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难以提及
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过后怎么注册的步骤如下:
一、初始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进行初次注册。
2、操作说明:
进入系统主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界面,选择 "初始注册",页面跳转,进入"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料申报页面。(注册链接地址:)
填写信息进行"资料申报":
第一步:阅读"诚信承诺书",确认"勾选"
第二步:填写注册信息
第三步:点击"提交"
页面进入"网上申报"页面,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近期免冠照片像素要求413295,大小不超过300k,其他资料扫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材料,点击"提交"。(点击"保存",可到工程师主界面进行修改和提交),信息确认,点击"确认提交"。
选择消防机构,点击"提交"。(如选择支队,流程进入支队,需要支队人员预审,受理;选择总队,流程进入总队,需要总队人员预审,受理)
提交,提交后,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 登录系统,查看注册申请审批进度(默认密码为123456,提交后尽快修改默认密码)
点击"登录",进入系统,显示为当前状态。
二、延续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册日期到期,消防工程师可以进行延续注册。
2、操作说明:点击"延续注册"。
页面跳转"注册消防工程师登录"页面,填写登录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选择"注册管理",点击"延续注册"。(账号:密码:)。
填写"延续注册"信息,点击"提交"(注意:近期免冠照片像素要求413295,大小不超过300k,,其他资料扫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300k),"确认"弹窗,点击"确认"提交弹出处理机构选择,选择处理机构,点击"提交"。"延续注册"提交,返回"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等待处理。
三、变更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此项功能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
2、操作说明:首先登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如下图,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如下页面,点击"变更注册",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默认注册时手机号,初始密码123456)
选择"注册管理",点击"变更注册"(工程师注销状态以及当前有其它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变更注册),页面跳转,进入"变更注册"页面,首先阅读并勾选诚信承诺书,根据变更项(如下图红色区域内),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
1、勾选"聘用单位变更"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将自动查询现聘用单位信息显示在相应的表格内,确认信息无误,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 ;
2、勾选"聘用单位名称变更"时,填写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现名称,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
3、勾选"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时,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姓名变更现姓名,补充底部其他资料上传;点击提交。选择"省份","机构",点击"提交","变更注册"提交,返回"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等待有关部门机构处理。
四、重新注册
1、使用场景说明:此项功能是消防工程师在系统中注销,消防工程师可以重新注册。
2、操作说明:点击"重新注册"
填写"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点击"登录",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选择"注册管理",点击"重新注册"(如工程师未被注销以及有其他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重新注册申请),流程同"初始注册流程"。
五、补办注册证、印章
1、使用场景说明:
此项功能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补办、更换,执业印章补办、更换功能。
2、操作说明:
首先登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申请",进入如下页面,点击"补办注册证、印章",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默认注册时手机号,初始密码123456),
选择"注册管理",点击"补办注册证、印章"(工程师注销状态以及当前有其它流程申请中将无法进行补办注册证、印章),跳转"注册证、执业印章遗失、污损的补办"页面。
首先阅读并勾选诚信承诺书,勾选申请事项和申请原因,选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需补充其他资料扫描上传请上传,点击"提交",确认弹窗,点击"确认提交"。
选择"机构",点击"提交"。等待审完成
六、工程师查看注册进度信息
登录系统,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账号:注册的手机号,密码:123456)点击"历史消息"
是我太丑不足以让你回头
一级消防工程师怎么注册介绍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受理: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备当场审批条件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注册许可决定。除可以当场作出注册许可决定的外,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4.上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经注册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5.发证: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并在注册消防工程师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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