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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疚
一级消防工程师不是中级职称,对应的职称是“工程师”,可视同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依据。
1、有博士学位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有硕士学位者,获取中级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有本科学历者,获取中级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者,获取中工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无法申报高级职称资料,建议进修本科学历。
6、中专毕业,无法申报。
1、工作待遇
很多企业会将工资待遇与职称等级挂钩,拥有较高的职称不仅可以获得工资待遇的提升,还可以使个人获得更多发展机会。特别是在国企、事业单位,员工的职称评定是和后续的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
3、福利政策
很多大城市落户政策都有职称的要求,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会给落户带来很多的便利。例如上海人才引进户口办理中指出,包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3、体现个人能力
职称证书是由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进行评价和认定,具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证书一旦取得,一旦将来调动到新单位以后,新单位会根据证书对你的资格进行确认,确认有效以后新单位就可以据此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享受同等的待遇,不用重新开始。
深知我们不可能
一级消防工程师属于执业技能证书,不属于职称。但是部分省份也明确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职称体系共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消防工程师可聘任工程师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获取证书后对应的职称为中级工程师职称,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证书可以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随着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各地区就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通知中说明了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可认定相关职称。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北京、宁夏、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四川、西藏、福建、黑龙江、海南、陕西、广西、河南、上海、重庆、山西、山东、天津、甘肃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其中,陕西、宁夏、山西、山东、黑龙江、天津、青海等明确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
是我不夠好
一级消防工程师与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有对应关系。但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不等于职称证书,二者不是一个证书体系,只是在部分省份形成了对应关系,可以直接申领职称证书。
职称体系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这个体系是学习的前苏联技术体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一般是通过具有评级的单位、企业、事业机构进行评级;(比如评高工,需要发表论文,有些还要求过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等)。
注册体系:有很多行业,一般分为一级和二级(如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这个体系学习的是西方国家技术体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相对比较公平,通过全国统一注册考试,获得相应证书。
在广东、安徽、四川、黑龙江、福建、浙江、上海、重庆、海南、湖北、西藏、江苏、广西、陕西、江西、北京、宁夏、山西、内蒙古、山东、天津、新疆、辽宁等省市均已发布了相关文件,部分详情如下。
1.广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2.安徽: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四川: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黑龙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5.福建: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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