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监理工程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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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变革、工程款支付新规!2020年建筑业重要政策盘点-工保网

2020年,中国建筑业发展既遭遇了新冠疫情的冲击挑战,也迎来了建筑业多项改革措施的试点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指导意见、改革方案,有效推动着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整体进程。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罚款,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定了,10个关键词。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逾期支付利息。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

一、《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出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部分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1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2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3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4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5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6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7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1

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2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招投标

1

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2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3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关于合同

1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

2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3

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4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项目经理

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等四部委发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1

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

2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2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3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

4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5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

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7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取消职称要求)

1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之前的报考要求

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注册与执业:

1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

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由住建部负责归集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

4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

5、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2个基础科目,2个专业科目。对应关系如下: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罚款,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追责政府项目拖欠,压实建设单位9大责任。

2020年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八条规定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

1、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

1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

2

逾期不拨付的,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

3

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4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2、压实建设单位9项责任:

1

建设单位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2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政府项目包括国有企业项目,如果没有资金不得立项,没有资金不得开工。

3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4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5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6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因争议不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8

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9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3、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3

建设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4、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

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存储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3

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4

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5

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6

转包导致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7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8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9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10

与建设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不得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11

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12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5、施工总承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1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6、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7、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四、《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修订工程计量、计价规范

1

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2

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1

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

2

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1

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2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五、《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定了,10个关键词!

10个关键词: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内需、装配式、智能化装备、机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楼机、全产业链、工程总承包企业、CIM。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1

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2

到2025年,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3

各地要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

2、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1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2

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3

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4

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3、提升信息化水平

1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

2

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

3

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4

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六、《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60天,逾期支付利息。

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

1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将对机关、事业单位追究责任。

3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4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5

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6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8

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9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禁止本行业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10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11

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等。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文件还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1.施工资质

1

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

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民航工程的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施工总承包资质;

3

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8类;

4

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5

综合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6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其中,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2.工程监理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

3

取消事务所资质;

4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3.工程勘察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

3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4.工程设计资质

1

保留综合资质;

2

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

3

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4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

5

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

1

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

2

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3

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

1

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2

企业资质全国通用,严禁各行业、各地区设置限制性措施,严厉查处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违规限制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承揽业务等行为,维护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

其他

1

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2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推行电子资质证书,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企业资质信息。

97评论

陪伴与懂得比爱情更加重要

1. 高级工程师是否有市政路桥专业

我国各个省份的职称专业划分并未完全统一,许多省份是按毕业证书或从事专业(申报专业)确定,广东省则制订了统一的专业划分,其中就有市政路桥施工和市政路桥设计的专业,我评的就是市政路桥施工高级工程师了……

2. 路桥高级工程师可以做隧道吗

不能,隧道的专业是桥隧专业的工程师,有帮助请采纳

3.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的职称。

职称有助理道路桥梁工程师、道路桥梁工程师、高级道路桥梁工程师。

道路桥梁工程师,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道路桥梁工程师、道路桥梁工程师、高级道路桥梁工程师。

助理道路桥梁工程师需要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道路桥梁工程师需要已通过助理道路桥梁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高级道路桥梁工程师需要已通过道路桥梁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扩展阅读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 *** 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助理道路桥梁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30元、考试费200元,培训费1280元。合计1620元。

道路桥梁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60元、考试费24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培训费1580元。合计2190元。

高级道路桥梁工程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260元、考试费40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700元,培训费1980元。合计3350元。前几项费用,各地不得擅自变更。培训费用,各地可做适当调整。

4. 湖南路桥高级工程师评职称要求

1.申报职称不限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 “清除职称申报的体制障碍,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切实落实个人自主申报权。”这是今年职称申报政策的最大调整和改进。日前,湖南省职改办负责人记者,凡与湖南企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的中小学校除外)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考试。具体说来,今年“职改”主要“改”在以下几方面: 非公组织人才也可评职称 对在非公组织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无主管单位的社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对待。按属地管理原则,其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市(州)、县(市)职改办申报或参考高、中、初级职称;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为引才专辟职称评审“快车道” 对引进的省(境)外来湘工作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因故未能参加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的,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可以不按常规申报评审程序,由有关系列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单独进行评审,为这类人才开通职称评价“快车道”。 一人可报多个职称 为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要申报参评人员具备相应系列所要求的学历、任职资格与资历。例如,某高校一位机械工程专业讲师,在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也从事了工程机械实践等工作,并通过转评取得了工程师资格,如其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已满5年,那么即可同时申报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援外人员可先参评再补考 对 *** 派出的援外专业技术人员在援外期间无法参加外语,计算机知识、专业技能考试考核的,按管理权限,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允许先申报评审,待其回国后,委托有关考试主管部门另行组织补考。取得合格证后再下文确任其任职资格。 职称外语要求有新规定 今年,湖南省对参评职称人员的外语水平要求作了最新规定:从今年起允许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考试当年使用。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原来的6月上旬推迟到7月下旬(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时间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具体安排),评审时间相应后推。同时,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统一执行全国职称外语合格分数线,省内不另行划线。此外, 2003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划定的参评分数线(仅限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2004年参评继续有效。 2.“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扩大范围 按照“重能力、重贡献”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构成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这是今年完善职称评价机制的亮点。 “考评结合”+“以考代评” 据介绍,今年,湖南积极推行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办法, 6月25日开始报考的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就是湖南在经济等系列(专业)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开始。 经济系列(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今年首次开考时间定在10月16日)。凡试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均应在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此外,今年湖南还进一步扩大以考代评的范围,对土建工程等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方式。 调整评委 严肃纪律 随着评价方式发生转变,评委结构也要进一步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至于如何挑选评委?省人事厅出台的政策明确,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挑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专家进入评委库,并继续坚持随机抽样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产生评委的办法,杜绝随意调整评委的现象。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说,评委会正副主任委员一般由专家(学者)担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家一般不再担任评委。 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省职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要求:在评审期间,评委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评审地点,不得与参评人员私下接触,不得接受参评人员的宴请或获取其他利益。确系工作需要须离开评审工作地点,必须向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取消评委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担任评委;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 评价标准细化量化 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在构建之中。据了解,省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正在制订出台社会科研、自然科研、中小学校、高校、农业、艺术等系列的量化评审标准,抓紧研究出台政工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要求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转评其它系列(专业)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系列《试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转评至有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要求的系列(专业),必须先取得全国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3.下放部分单位职数管理权限 “从2004年起,没有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人事职改部门不再进行备案管理”。“这条政策肯定颇受单位所欢迎。”一位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工作的同志这样慨叹说。 那么,下放部分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管理权限如何体现的?省职改办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除了上面所述外,主要还体现在: 中专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但单位聘用时须根据 *** 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工作需要设置岗位,报同级 *** 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后,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按聘任后的职务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由省里组织实施。 对于要求增加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职数的民族地区和国(省)贫县的学校,在所在市(州)县人事(职改)、教育、财政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各市州按学校汇总后报经省职改办同意,岗位职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在聘用合同中须规定高级教师5年以上服务期限。4.加强指导监督 确保评审公正透明加强对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监督,这是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今年反复强调的问题。省职改办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准入管理,建立执业资格注册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执业资格的注册、培训、上岗和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省人事厅正会同省民政厅对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问题,进行调研论证,起草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强化职称考试督巡制度,各项职称考试都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督巡,通过他们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点监考人员和考生在整个考试活动中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受理、查处有关投诉,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同时,还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确保职称评审过程和结果公开。今年开始,将把职称证书信息上网,为企事业单位查验职称证书真伪提供服务。5.外语免考、选考、降分有条件 湖南省职改办对2004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水平也提出了要求。 参加2001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2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参加2003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根据湘职改[2001]1号文件精神,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 根据湘职改[2004]1号文件规定,参加2004年4月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有效期从2004年(含2004年)算起。省内今后对各系列各类人员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都不再划定参评分数线,与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保持一致。 从2001年起,对已有译文、译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我省不再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原测试的成绩不再有效。 从2003年起,因公(私)出国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免试外语。 四类人评职称可免考外语 据了解,1966年底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相应等级外语(包括古汉语、医古文,以下同)水平考试。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的在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2、现在县以下(含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地质、采矿、勘探、路桥、水电施工、水文勘测、农业技术推广、田野文物考古挖掘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外语参评申请降分有条件 “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只适应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使用。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10分(符合多项条件者不重复降分,以下同)。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在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业、林业、水利专业和工程系列(不含申报工程系列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部门的刑侦、技侦人员)中级、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成绩可在“我省2004年参评分数线”上降20分(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不重复降分);对确有特殊贡献,其成绩和业绩达到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申报者,经批准,外语水平可不作要求。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达到人事部“合格分数线”以上。符合可免考条件之一者,可在“合格分数线”上降10分。 七种情况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2、在国内获硕士学位或通过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的学士学位获得者,可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3、参加国家教委统一组织的EPT(英语)、NNS(日语)、 TJIP(俄语)、 TNF(法语)、 NTD(德语)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4、凡通过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者,可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5、外语专业毕业的教师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两年以上,或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毕业文凭且现不从事外语教学或翻译工作,或非外语翻译、教学人员已担任过出国团组翻译及来华学者讲学翻译者,可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水平考试;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老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者,可分别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语水平考试; 7、因 *** 支边不能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当年外语水平考试。 选考古汉语、外语、医古文的规定 下列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选考古汉语或外语。 1、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大、中专业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中国画研究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3、1977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校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后一直从事档案工作(从事外文档案工作者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档案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现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选考医古文或外语。

5. 各位前辈,专业监理工程师(我们叫专监),高级监理工程师(我们称高监),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它们的区别路桥类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可以的,但对总监有实际工作年限的要求。要搞清楚注册监理师是建设部或工信部的职业资格认证审核手续,而专业监理师与总监理师任命是监理企业内部的人事管理,二者间没有很大的联系。总监与专监的任命是监理企业,根据监理合同及实际项目情况来确定的,项目中标后总监要根据合同编写监理大纲,专监要编写专监项目的实施细则,烦琐的很。理工或经济类中级职称申报条件:所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本科(理工类或经济类)毕业2年、专科(理工类或经济类)毕业4年,有助理技术职称的。本科毕业5年、专科毕业7年没有技术职称的。职称考试:通过职称英语B级(综合、理工类均可,医疗类不行),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专业实务考试(经济类、理工类)。注册监理师考试:1、建设部监理考试;三控两管(监理概论、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监理管理与实务。2、工信部监理考试;三控两管与建设部相同,专业部分叫通信建设监理管理与实务。注册监理师:取得执业认证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理工类或经济类 中级技术职称,从事监理职业满两年。注册单位必须有工程监理资质(至少3级资质,也是最低级的资质)。——————————————————就这么个情况,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话,继续提问就行了。呵呵。

6. 职称评定:公路系统申请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工作总结(路桥专业)

都报高工了!!业内的高工朋友也应该有几个了吧,找他们问问比在网上盲目乱找强百倍!

7. 建筑工程师是否可以评高级路桥工程师

建筑工程专业系列不能评定路桥专业职称。

8. 路桥专业工程师职称可以参评建筑工程专业的高工么

因有建筑工程本科学历,故在学历这个方面,是可以参评建筑工程的高级工程师,但其它条件要符合,主要是专业工作年限,论文,英语,计算机等这些要求的满足。具体看一下当地的评审条件吧。

9. 路桥高级工程师薪水通常是什么价格

(1)副高:副处(县)级待遇。 (2)正高:正处(县)级待遇。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对应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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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跑哪里去了

2020年注册工程师价格行情表,唯一社保一级注册建筑师16万2年一级注册结构师30万3年二级注册结构师12万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5万2年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42万3年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33万3年注册电气发输变电45万3年注册电气供配电25万3年注册造价(建设部)3万一年,注册监理(建设部)万一年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水工结构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水文地质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化学水处理工程师2万一年岩土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总图高级工程师3万一年机械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概预算中级工程师1万一年电力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通信保护高级工程师2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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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花水月浮华空影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个人简历模板

姓名:

目前所在:  龄:25

户口所在:阳江国  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  族: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身  高:165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体  重:52 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污水处理工程师:水处理工程师,化工:,动力能源水利矿冶:

工作年限:1 职  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广东省,江门,广州

工作经历

离职原因:

江门市丰乐污水处理厂   起止年月:2008-09 ~ 2008-10

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担任职位:控制室操作员 化验员

工作描述:实习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五邑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  获得学位: 工科学位毕业日期:2009-06

专 业 一:环境工程专 业 二: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所学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2002-092005-07阳江市第一中学物理高中毕业证-

2005-092009-07五邑大学环境工程工科学位-

2007-102007-11康达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ISO900014000内审员培训内审员资格证书-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一般粤语水平:良好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良好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详细个人自传

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具有一定的沟通和组织能力,为人正直、能吃苦耐劳、爱好广泛,富有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性格开朗,人际关系良好,工作热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够独立思考和完成任务,有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思想较活跃,对环境适应能力强。

个性特点:

自我管理能力较强(能够在很长时间内专注于自己的学习与工作);

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自学计算机三级数据库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好奇心极强(对心理学,经济,计算机等非专业科目都有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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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的未来趋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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