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师考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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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街头缺少你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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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助理文物保护工程师:1、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者;2、中职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3、中职或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二、文物保护工程师:1、已通过助理文物保护工程师资格认证者;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者;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4、大专或同等学历,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三、高级文物保护工程师:1、已通过文物保护工程师资格认证者;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者;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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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你的离开对你掰掰

2021年文物保护工程专业资格考试时间是9月4日、5日。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落实考试,旨在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开展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

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项目级别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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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伊人泪相思以成醉

一 怎么才能办到文物保护工种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审核(一)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含大专院校及中央各部门直管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级别和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从业人员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认定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职业资格认定是单位资质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保障单位资质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其它行业的做法,我局拟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首批个人职业资格:(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勘察设计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2、1998年1月1日以前开始至今,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持过不少于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且勘察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已实施;其他工作没有重大失误。3、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第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或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或技术工作10年以上,独立主持过至少1项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3、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某工种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述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的初审、核对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申请表报送我局。 二 如何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审核(一)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单位(含大专院校及中央各部门直管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申报相应级别和业务范围的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提出初审和推荐意见后,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从业人员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认定文物保护工程个人职业资格认定是单位资质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保障单位资质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其它行业的做法,我局拟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首批个人职业资格:(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勘察设计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2、1998年1月1日以前开始至今,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持过不少于2项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且勘察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已实施;其他工作没有重大失误。3、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第一条规定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人员,可直接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1、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师职称,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或连续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或技术工作10年以上,独立主持过至少1项等级为一级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3、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某工种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三)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述人员职业资格申请表和有关材料的初审、核对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申请表报送我局。三、材料报送日期及其他有关事项报送单位资质、个人职业资格申报表和有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3年9月10日。我局将在9月中下旬组织评审,提出拟认定的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一级资质施工单位和个人职业资格获得者名单,并在公众媒体和 *** 网站公示;年内将相继提出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二级资质施工单位和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三级资质施工单位名单,并在公众媒体和 *** 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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