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灰处置工程师培训

你怕黑我就送你整片星空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5223

首页> 工程师报名> 铝灰处置工程师培训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只有冷的风

已采纳

一、铝灰分离器的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回收铝灰、铝渣、铜灰、铜渣、锌灰、锌渣等有色金属冶炼废弃物中的金属。

二、热灰处理:

废铝灰和铝渣可以用热铝灰分离机或铝灰炒干机回收。

1.日处理量小于1吨,适用于对环保无特殊要求的熔炼炉附近的车间。

2.铝灰日处理量1-5吨,除尘效果一般。铝灰可以在熔炉附近或不太远的车间集中处理。

3.铝灰日处理量5-40吨。铲车运灰,全封闭。有一个冷灰混合系统。淬火机制快速冷却,筛选,然后返回熔炉。这种处理比较干净彻底,残留铝含量在2%-5%。配有布袋除尘,不含除尘。适合大型铝厂集中加工。

三、冷灰处理:

冷铝灰分离机可用于回收废铝灰、铝渣、铜灰和锌灰。

冷灰处理工艺成熟,冷灰处理系统采用破碎-筛分-球磨-筛分(分离出粒径为2~3mm的铝颗粒)-回炉(当产品要求低铁时,应先除铁再入炉),能产生优良的效果。由于铝灰处理方法是干法系统,产生的粉尘较大。因此,整个系统需要密封、除尘罩和旋风除尘器来保证正常的工作环境。也可与热灰处理相结合,提高效率。

处理后的铝颗粒可直接用于冶炼。铝灰可作为生产氯化铝系列净水剂的原料,使废铝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或者将处理后的铝灰作为结合料代替精制冰石作为电解铝的原料。

加工能力根据配置的不同机器而有所不同。

寻找一种经济有效的方法利用和处理铝灰,不仅可以提高铝工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实现资源有效循环利用的同时,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选择铝灰分离器时,一定要选择专业厂家。

70评论

可惜不是你爱我

铝灰回收金属铝技术:炒灰法;倾动回转窑法;压榨法;离心法;电选法;重选法;机械筛分法;铝灰回收氧化铝技术:酸法;碱浸法;碱熔炼法;

111评论

提袖拭泪

处置危险废品铝粉有国家补贴。

危废处理国家有相关的优惠政策,至于补贴当地政府可根据地方财力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没有补贴标准,危废处理本身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但这是一个漫长系统性工程,例如垃圾处理,就得政府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沟通管理,让居民逐渐认识垃圾分类的环保好处。

处置危险废品铝粉:

这种废料是属于危险废物还是固体废物,由于不同的地区政策的差异,有的地方是属于危废,如果是铝粉的话就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废物。

熔炼产生的铝灰,除了有少量的铝剩下的就是三氧化二铝和残留物。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在铝土矿熔铸过程中定期扒出的灰渣被称为一次铝灰,一次铝灰中金属铝含量在70~80%,一般采用炒灰或压榨等方法回收铝灰中的金属铝,灰渣冷却后进一步细磨筛分出铝颗粒,得到的细灰即为二次铝灰。

2评论

情痴罢了

规范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铝灰(渣)贮存场所,贮存场应采取防风雨、防晒、防渗、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及包装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同时应规范铝灰(渣)包装,保证装载容器应完好无损。健全管理制度。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应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落实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管理计划备案。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详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必须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综合利用、处置措施等,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铝灰(渣)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当管理计划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变更。合法利用处置。自行利用处置铝灰(渣)的,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利用处置设施及其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接收其他单位产生的铝灰(渣)进行利用处置的,应执行危险废物环境许可制度,接收单位应申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符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2021年版)要求的除外),运输应使用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通过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以及拟转移铝灰(渣)数量、危险特性等危险废物信息和环境应急措施。转移铝灰(渣)到重庆市外贮存、利用、处置的,应当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办理跨省转移许可,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规范台账。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建立铝灰(渣)的管理台账,如实记载其产生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申报登记。各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申报上年度铝灰(渣)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当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重新申报。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吨及以上的企业要通过“危废通”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工作;通过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实现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全过程的信息追踪。精细化执行率应达到95%以上。其他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源头分类、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有关制度的落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132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