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高级消防工程师

车马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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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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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消防工程师并不是通过考试能获取的,它属于一种职称评定。需要从事相关行业,在几年后可以通过申请来进行评定的职称,所以并不会通过考试来测试。

评定高级职称的条件:

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

(3)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

(2)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

(3)主编或参编1部以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

(4)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0个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

(5)担任设有控制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满5年,管理业绩良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消防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注册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

(2)由公安部主管并盖章,证书有强制性;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4)消防部门主管,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等证书不冲突,分属两个管理部门,且部门之间未联网;

(5)现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其门槛已开始加设“需持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消防工程师对一个工程项目有着高度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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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白头

一、一类人员: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在消防技术岗位上获得国务院或省部级津贴的,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且排名前7位的,主编或参编消防技术类专著,并有统一书刊号出版,且本人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的。

二、二类人员:

具有工程师(或相当于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1和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

1、学历与职业年限: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的。

2、专业水平与业绩:参与消防科学技术研究,获得与消防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撰写消防技术论文,并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且作者排名第1位的。

1、职业等级: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类:二级消防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工程师。

2、发证机构:

“消防工程师”专业岗位能力认证培训项目是由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设立的培训项目,旨在向社会公众与特定人群加强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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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乱

法律分析:高级消防工程师需要在拿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之后,并且从业5年之后才能通过评审获得。先考取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后才能通过评审称为高级消防工程师。高级职称评审单位应为:职称领导改革小组。颁发证书的单位应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是这两个部门评审和颁发的证书不被国家认可,无任何含金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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