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培训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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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1〕4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人才发展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以下简称“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重大意义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纲要》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国务院通知》关于“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对于促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切实提升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和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为主线,以深入学习《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尽快改变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状况,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二)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2011-2013年),培训煤矿总工程师(含副总工程师及小煤矿的技术负责人,下同)10万人,到2013年底,所有煤矿总工程师全部轮训一遍。通过实施“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煤矿专业人才队伍,使全国煤矿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三、明确培训范围,规范组织方式(一)培训范围。所有煤矿(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的总工程师。(二)组织方式。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由具有二级及以上培训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规模其他煤矿企业、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井工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省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培训考核部门)负责其他煤矿总工程师的安全培训。四、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一)培训内容。以《手册》培训为重点,并结合各地区、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手册》解读;新出台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技术发展趋势;经验交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二)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但最长不超过80学时。(三)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结业证书》,证书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培训考核部门、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总工程师培训工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省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建立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每年年底前,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送培训、考核等情况。各煤矿企业要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保证本单位的所有总工程师都参加培训;同时,要抓好其他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二)强化培训管理。承担煤矿总工程师培训工作的安全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进行教学,认真研究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安排业务水平高、有经验的教授和专家讲课,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要广泛听取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培训方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教学管理,严肃查处替学、代考等现象,严防培训走过场。(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培训考核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参加培训的情况和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管理和培训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积极选派总工程师参加培训,推动“总工程师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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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陕西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真伪1、网络搜索陕西省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 陕西省监理协会陕西省省证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查询1、网络搜索”陕抄西省住房和城袭乡建设厅“官网,并打开。省建设厅发的监理工程师证可以全国通用吗 不可以。省监理工程师证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通常各省规版定省注册监理工程权师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能担任项目总监;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任项目总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只在本省内有效,在其他省使用是不认可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则是全国通用。陕西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需要年审吗 答:陕西省取消了监理资格认定,也就是不再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陕西省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打印错误怎么改 首先这个专业。打印错误的话那么就要回学校的然后把这个信息改过来就可以了20114556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⑴.省建设厅官网查询;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行业通用;28岁以上年龄均可申报!专⑵.专业:房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航天航空工程等;同时可申报两个专业!⑶.电子版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蓝底红底二寸证件照;③学历证明。 陕西省建筑工程监理实名制实施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什么具体要求 关于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2014-06-04 文章点击数为:6097 字号: [大] [中] [小]陕建发〔2014〕19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到位现象是当前我省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对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将其落实实名制的情况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个人从业资格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机制。二、管理对象实名制的管理对象为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或监理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具体包括:——施工企业: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监理企业:驻工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监理等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岗位人员。三、管理方式为确保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实名制考核工作动态、实时、准确,通过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对象进行信息采集,制作核发实名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将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信息及项目信息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施工、监理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刷卡和面部识别等技术,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信息实时传输至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陕建发[2014]82号)要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投标文件的承诺配足配齐并坚持到岗工作。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时间按日计算不得少于每月施工时间80%。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四、实施步骤(一)信息采集阶段(2014年7月-2014年8月)。对全省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包括外省进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专职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监理员进行信息采集,核发实名卡。(二)试点阶段(2014年7月-2014年12月)。对西安市的建筑施工和监理项目实施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含外省入陕施工、监理企业)。(三)调试运行完善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对系统进行调试升级,2014年年底前完成系统调试和试运行。(四)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月1日起)。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实名制管理,实现全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五、监督管理(一)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核实中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办理了实名卡,信息是否一致,并将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和工程项目名称上传至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与工程项目进行绑定。(二)严格施工现场监管。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对企业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的实施情况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陕西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记录,对到岗履职存在问题情节严重的,定期通报并按照相关文件给予处理。(三)严格资质资格动态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时,要将实名制的实行情况作为主要内容进行考核。一是考核人员实名卡信息与上报资质信息的一致性,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更新;二是考核其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实行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三是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资格相挂钩,规范其从业行为。(四)严格评奖评优。将是否实施实名制管理作为在我省范围内参加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评优评奖的条件之一,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一票否决,不得参与“鲁班奖”、“长安杯”、“文明工地”等奖项的评选。六、职责分工省厅负责全省建筑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工作的统一规划、制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全省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省属企业、中央驻陕企业、外省进陕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施工现场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的信息录入、审核、制作和管理工作。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内注册的相关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卡录入信息的审核、制作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和监管。各相关建筑业企业负责本企业实名制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实名卡领取和发放等管理制度,并对其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应督促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应服从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的管理。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落实情况。七、建立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库信息库将作为我省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和劳保统筹费用征集的基础数据,记录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相关参建单位的业绩,并作为各相关企业资质延续、升级、动态考核、填报统计报表等工作的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发放施工许可证时,登录陕西省建设网“陕西省建筑业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项目信息填报(见附件),并对2014年1月1日起已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信息进行补报。用户名和密码由省厅统一配置,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需要配置用户名和密码的单位名称统一报送省厅建管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名制管理对建筑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稳步推进。要将实名制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建筑市场诚信度。加强实名制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推广方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要做好对企业实名制的相关服务工作,对人员信息确认、制卡、发卡、补卡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办理。附件:陕西省工程项目信息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5月30日陕西高校考的监理员证是全国通用吗 关于举办“全国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拟定于2009年度,举办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学历证明(研究生毕业当年,本科毕业一年以上,大专毕业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三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内容:《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共六门课程。 三、培训描述 培训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建设部统一制定。任课教师均是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统一聘任的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在职总监担任。理论覆盖全面,教学内容实践性强。学员通过培训和考核,能够掌握从事监理工作必备的知识,具备担任监理工作的能力,同时为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四、培训证书: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持证上岗,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五、其它: (1)每期班 50 人。额满开班。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费每人1550元,(含教材、证书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为方便学员学习,本中心另开设函授班每人1350元。报名时一次交纳。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职称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彩色证件照1寸4张。 (4)报名办法:请参加学习的学员填写报名回执单并传真或邮件发至以下地址,等候报陕西省监理协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查询 查询陕西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本字样我2017年12月取得中级职称,2020年能考监理工程师吗陕西,专业,年龄都够。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改革了,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及人社部联合印发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及科目、报考条件、成绩管理以及资格证书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1考试专业及科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而在此前,我们知道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报考条件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的条件要求;大专学历由原先的工作满3年变为满5年;原先报考条件: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实施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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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厚不怕你伤

2013年天津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津价协 [2013]04号 关于2013年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7]025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和[2011]030号《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天津市2013年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仍然采用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方式,津价协将不再举行任何形式的面授培训。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根据中价协025号文件精神,每两年做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一个继续教育考核年度。造价工程师应在2012年至2013年两年内接受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包括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2013年网络继续教育自通知要求报名之日起接受30学时选修课(12年已学习人员)或60学时必修+选修课(12年未学习人员)培训报名。 三、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的范围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人员;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 (3)根据中价协025号文件第八条要求,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也在此次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范围之内。 四、网络教育网址: 五、课程播放时间: 30学时选修课程:自报名之日—2013年12月31日; 60学时必修+选修课程:自报名之日—2013年12月31日。 六、学习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选修课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工程变更的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项目后评价及案例分析”;“建筑保温节能工程”;“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等。 必修课需要修满学时后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只需要修满学时,即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七、收费标准: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没有教材); 60学时必修+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含教材费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地点: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电话:23699413—5002 九、其它:报名时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需携带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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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了新厌了旧

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印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及实例分析〉(第二版)教学计划的通知》和《山东省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及《山东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第八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情况,定于2018年6月20日举办我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第一期)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将一并布置继续教育选修课相关内容。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必修课(现场学习):技术发展及在结构设计中的应用;2.装配式木结构建筑设计与施工;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几个相关问题的分析;4.地基基础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与加固技术;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与工程实践。选修课(网上测试):1.建筑地基、基桩检测技术与方法;2.建筑结构消能减震技术;3.高层钢结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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