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易错题

人影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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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你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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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型选择题这类题想必不用多说,在选择题中出现,一般计算量不会很大,只需要简单的作答就可以得出答案,但是唯一重要的一点是需要考生熟记核心计算公式。2.程度型选择题此类选择题的题干多有“主要”“重要”“根本”等表示程度的副词或形容词,每个备选项都可能符合题意,但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其余选项因不够全面或处于次要地位而不能成为最佳选项。3.否定型选择题在遇到这类选择题的时候,考生一定要仔细的阅读题干和选项,此题型提干部分采用否定式的提示或限制,如“无”“不是”“没有”“不包括”“无关的”“不正确”“错误的”“不属于”等提示语。4.相近型选择题这类题型和容易让考生产生混乱,其出题往往把相近的选项都放到一起,让考生通过分析、比较,根据题干的意思最后权衡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这类型题整体来说难度较大,需要考生足够掌握考点,遇到这类题考生一定要小心。5.概念型选择题这类选择题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其中主要依据造价工程师基本概念来出题,对基本概念的特点、原因、分类、原则、内容、作用、结果等进行选择,经常出现的主要标志性措辞有“性质是”“内容是”“特点是”“标志是”“准确的理解是”等。在各备选项的表述上,命题者一般会采用混淆、偷梁换柱、以偏概全、以末代本、因果倒置等手法。这有需要学习资料,需要的话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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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不能呼吸

【导读】安装工程计量是《安装工程》中的一个章节,而《安装工程》是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之一,其属于《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子专业,也是报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需要考的科目,当然此科目涉及的考点比较多,其中包括安装施工技术、安装工程计量、安装工程材料等等,无论是哪一个知识点都需要我们在基础学习以后进行对应练习,达到巩固知识点的目的,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计量》每日一练,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练习一下。

1、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规定,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对附录J消防工程,其基本安装高度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附录J消防工程为5m。

2、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规定,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对于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其基本安装高度为()。

,6m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工程的基本安装高度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为10m,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为5m,建筑智能化工程为5m,通风空调工程为6m,消防工程为5m,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为,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为6m。

3、下列费用中不属于规费的是()。

A.养老保险费

B.劳动保险费

C.住房公积金

D.工程排污费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规费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

4、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规定,项目安装高度若超过基本高度时,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各附录基本安装高度为6m的项目名称为()。

A.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

B.附录J消防工程

C.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D.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录G通风空调工程6m,附录J消防工程5m,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6m。

5、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规定,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中低压碳钢管安装的“工程内容”,有安装、压力试验、吹扫,还包括()。

A.清洗

B.脱脂

C.钝化

D.预膜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低压碳钢管的“工作内容”有:安装、压力试验,吹扫、清洗,脱脂。

以上就是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计量》每日一练,希望大家能把每个题目都能吃透,保证下次遇到相同类型的题目都能做对,至于准备2021年考试的考生,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需要什么条件,自己符合的话再进行备考也不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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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的开朗

造价工程师常犯错误及风险责任

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有一些常犯的错误。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造价工程师常犯错误及风险责任的知识,欢迎阅读。

①擅自认定合同无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是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认定有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不能简单的去理解,例如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上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是无法理解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第一卷第二章《合同法》总则(P55页)《谨慎正确地认定合同无效》是这样规定的:“鼓励交易是《合同法》的重要精神,要谨慎正确地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不应产生阻碍合法交易的后果。具体来说:.......其次,只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确认合同无效。而强制性规定又包括管理性规范和效力性规范。管理性规范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此类规范旨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效力性规范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该类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规范,或者虽未明确规定违反之后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此类规范不仅旨在处罚违反之行为,而且意在否定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因此,只有违反了效力性的强制规范的,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另外又规定了几种无效的情形,即:<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②合同无效即按定额重新计算造价:

有些造价工程师认为合同无效后应该按照当地定额计价的方式重新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和取费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合同无效可以区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确认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③正确区分合同范围内外的工程:

在总价包干的工程项目中,闭口价重新计算是有些造价工程师常犯的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第23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工期签证或延误工期责任的划分随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工期延误时的赔偿与工期提前时的奖励。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鉴定是最为复杂的鉴定内容,施工企业在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中往往会简单的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工期延期证明。作为造价工程师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谨慎的予以认定,必要时要结合工程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监理日志等有关资料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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