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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计量师考试大纲区别如下:1、一级的考试科目,则分别是《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考试难度较之于二级会高一些,而成绩有效期则是在连续的3年之内。2、二级考试所涉及的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必须要在连续2年内考过,否则就要重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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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吧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告知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须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后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六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98号)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每人每科70元,“计量专业案例分析”每人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每人每科68元。

三、考场设置

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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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关系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9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15、16日,具体安排如下:6月15日上午0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6月16日上午0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一)时间安排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0日至6月14日。(二)报名程序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试行告知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书》,自愿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3.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三)资格审核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5号)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考生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四)网上缴费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五、考风考纪要求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应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附件: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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