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许可证什么时候到

顾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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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坚强不过是装得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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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执业药师证书现在已经开始陆续领取了,具体关注当地人事网。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分为两种方式:1、执业药师考试通过以后,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证书。2、网上申请办理(目前仅部分地区开通)。执业证书领取时间:根据考试规律,执业药师考试证书将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领取,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预计将在2019年4月份开始领取。执业药师证书怎么领,在哪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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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牵手向前走肩并肩去打狗

你好!一般情况下,广东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工作会在考试第二年的2、3月份左右陆续发放, 每个地区的领取时间不一样,也有的地区发放时间早。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补充资料: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要携带哪些材料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一两寸照片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准考证或考生可能需要打印成绩单(在本网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多个学历者需提供自工作起至考试之前所有学历证书)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必须用A4型纸张,按要求填写)。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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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加黑感冒药叫奥利奥

您好!一通教育为您服务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一般是在考后3-6个月内发证,往年的执业药师合格证书一般会在次年的3到6月份进行发放。各地领取证书的时间略有不同,请关注本省人事考试网通知或关注一通教育网站也会第一时间更新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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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别闹

您好,一般是在考后3-6个月内发证,2019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各个地区已经陆续开始了,不知道您是哪个地区的,您可以看一下当地发布的信息,或者您也可以来百通看一下,有公布各个地区领证时间和领证的要求,有部分地区可以去当地领取也可以申请邮寄的。以上就是相应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要学习课程,可以来百通看一下,有免费视频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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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霸王

法律分析: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30个工作日,不论是否审批,均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拟经营药品的范围;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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