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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景是她容颜最蓝的天是他的眼
主要会考到以下规范:
1、《建规》》——建筑防火大部分的考点均来自《建规》。
2、《消规》——融合了三科教材中有关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两大块内容的几乎所有知识点,每年都是必考的内容。
3、《火规》——在联动控制设计方面最易出题,这也是每年案例分析中必考的内容。
4、《水规》——很多组件及其工作原理却需要我们牢记。
5、《烟规》——2018考到大量烟规的内容。
1、及时复习法:
所谓课后复习法就是我们刚听完老师讲课之后,不要急着合上笔记和教材,花10-20分钟来消化和吸收刚刚讲过的知识,由于刚上完课或者听完视频,所以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都达到了巅峰的状态,此时我们只要稍加的复习巩固,就能很容易的理解记住所学知识。也可以立刻做一做相关章节练习题,对于知识点的理解会更加容易。
2、章节复习法:
不管是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的哪一门,都分为大的章节和小的课时,一般当讲完一个章节的所有课时就会把整个章节串起来在系统的讲一遍,作为巩固复习,因此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可以找出它们的共同之处,每一个知识点都是一环套一环的,把这些零碎的知识串联起来,能够更方便我们理解和记忆。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三册,含《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一二级资格考试考生均适用,是公安部消防局委托中国消防协会组织编写的唯一一套辅导教材。该教材2014年首次出版,2016年局部修订再版。
好姑娘别犯贱o
很高兴为您解答。在历年的考试中,各大规范一直是老师出题的依据,下面为您整理一下考试中常出现的五大规范内容,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建筑防火部分的分值仅次于消防设施,而建筑防火大部分的考点均来自《建规》。以2018年《技术实务》真题来说,共18道单选和5道多选的命题依据为《建规》,分值为28分,占比为23%。这仅是《技术实务》一科,其余两科也有相似比例的分值占比。您在学习时可以借助《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帮助您建图理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以下简称《消规》)作为水灭火系统的基础课程,消防给水系统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包含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等,在消防设施篇本规范涉及的计算题也很多,比如消防用水量的计算、稳压泵设计流量计算、消防水泵接合器个数的计算等。这本规范融合了三科教材中有关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两大块内容的几乎所有知识点,每年都是必考内容。消规也有对应的《图示》,《图示》中有很多的图例需要提前在“编制说明”里做了解。建议您学完《建规》后再认真地学习《消规》,研究透《消规》有利于掌握其他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以下简称《火规》)《火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施工、调试、验收等。在联动控制设计方面最易出题,这也是每年案例分析中必考的内容。《自动喷水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以下简称《水规》)这本规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与原规范相比内容有很多改动的地方,主要包含设置场所危险等级、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件、水力计算、操作与控制等内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最常见的水灭火系统,我们在商场、酒店、办公室经常见到,对此系统并不陌生,但很多组件及其工作原理却需要我们牢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以下简称《烟规》)新《烟规》是2018年8月1日才刚刚实施的,主要内容包含防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式、验收和维护管理等。在15年~17年防排烟系统考点很少,主要是由于缺乏命题依据。而该规范去年已实施,18年《技术实务》单科就考了3道单选和1道多选题,《案例分析》也对排烟系统的进行了考查,所以今年也应该当做重点来复习。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花落人散两阑珊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看《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看《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另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还需要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具体了解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八条: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公安部消防局应当自收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注册审批部门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送达相应级别的注册证。
第二十三条:注册证的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内是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不予注册等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各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注册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有关情况,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对其执业活动实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
扩展资料: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2、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演: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消防工程师
优质工程师报名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