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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比
我这边是上海,说一下报考流程吧,是先到上海的职业考试院网站,选择这个注册化工工程师的考试,然后填写内容,打印,到公司盖章,然后去现场确认,再然后就是交钱,最后再上网打印准考证,再去考试
清酒伴我
这是山东淄博的考试通知,可以参考一下。要注意随时关注本地区的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面会有通知,报名时间、所需证件等内容,一般每年都是7月左右报名,各地区报名时间不一致,同一省不同市也不一样,要注意关注本地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关于转发《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技干部科、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我市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址: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至7月12日。二、请考生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根据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13年7月8日至7月1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统一到指定报名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具体如下:(一)报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考生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室科教科(电话:2300171,地址:人民西路30号)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完成后现场缴费。(二)报考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考生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房间,电话:316017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工作年限证明;6、报名花名册和单位介绍信。三、现场审核、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考生除外)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7月16日。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最美不过皇冠海
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上述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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