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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夏天不复存在
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有很多个,具体哪家好需要结合自身学习情况考虑,举例如下:
1.陆游教育:陆游教育是一家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专注于工程、医疗、教师和金融领域的咨询和培训。旗下品牌包括陆游项目、陆游医疗健康、陆游教师和陆游金融。
主要项目有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初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等。
2.中公建工网:中公建工是中公教育旗下的建筑培训品牌。以建筑行业为基础,在职业资格、岗位技能、企业内部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涉及的培训有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BIM等。
网校:CUHK网校涉及会计、财税、医疗卫生、建筑工程、外贸、金融法、外语教育等培训领域工程类考试包括监理员考试、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估员、造价工程师、消防工程师。
4.海德教育:海德教育成立于2012年。海德教育一直为国内多家建筑企业集团提供八员、建造师、造价师、消防工程师的培训服务。是集职业教育和在线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游档产品研发机构。
5.建筑工程教育网:建筑工程教育网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的远程教育网站。主要从事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考试在线辅导及工程考试相关信息服务。
6.龚放教育:龚放教育根据学生特点制定学习计划,有专门老师陪同,学习过程中有专业评估,及时了解学生备考二级建造师遇到的各种问题,致力于帮助学生通过造价工程师考试。
7.鲁班教育:鲁班培训机构有多年建筑注册考试前辅导经验。有面授、远程教育、网络教室三种学习形式,与面授视听相结合。在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辅导、学历教育、施工岗位培则磨猜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8.环球网校:环球网校多年来一直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经营孙型理念。专注中国职业在线教育多年的资格考试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名师直播出题,深挖造价工程师考试规律,直播解题技巧讲解,提升考生应试能力。
9.学而森教育:学而森是一家拥有十余年历史的建筑工程教育培训机构品牌。开设的建筑工程相关课程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师、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
10.上元教育:上元教育涉及会计、建筑、计算机设计、外语等职业培训领域。建筑学的课程有一级建造师、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二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梦毁爱人u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问:造价工程师是四年才一次继续教育学习么?回答:是的问:2017年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需要继续教育学习不?答:这个需要看您取得证书的时间,如果在取得证书的一年内是直接可以注册的,如果逾期未注册,您需要进行规定的继续教育。以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统一管理,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应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执业过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在中价协的组织下,负责开展本地区和本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第五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造价工程师考试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第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认定学时:(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每半天可认定4个学时;(三)其他中价协认定的学时。第八条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第九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应提供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申请初始注册年度止,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第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期间应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保留。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恢复执业时,应补习暂停执业之日起至申请恢复执业年度止的继续教育学习课程,超过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4年)申请的,应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第十一条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应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者由中价协出具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第十二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本办法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未完成补习学习的,应在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第十三条办理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转出机构已经认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转入机构应予以认可。第十四条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认定和考核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并登记在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对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相关规定不予注册。第十五条建立继续教育信息上报制度。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将每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报送中价协,中价协将汇总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呈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未按本办法要求从事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中价协将提请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资格。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价协[2002]017号)同时废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