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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路遇不平
专利代理人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
专利代理人报考的规定。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
第六条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第七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阙骨
法学是不可以考专利代理人的,工科是必须的。以下是2012年的报名考试要求,供你参考: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风沙为水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 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
(二)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专利代理师考试科目、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14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14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15日9∶00—13∶00。
落寞的眼
目前出现两类专利工程师:
一类是在企业工作的专利工程师,一般在专利方面只从事一些皮毛工作,主要工作是专利检索、申请、管理、维权工作的人,但一般很难达到这些水平,较多的情况就是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
专利工程师协助专利代理机构做好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流,工作难度不高,不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另一类就是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利工程师,相对而言是比较专业专利工程师。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就是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考试和司法考试一样,通过率不高,也有很多在代理机构工作的比较资深的专利工程师也没有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
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见报考条件三要求〕,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专利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专利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7、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其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专利信息与利用》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的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理、工、农、医类专业学历;如果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则只要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即可,不要求学历的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办理年费缴纳及专利维护、维权等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6)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第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负责审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和确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六个月前以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及证书发放等事项。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条
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发放考试成绩单等项工作。
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代理人
优质工程师报名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