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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了我死了你也不在乎
电气工程师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考试科目基础考试有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电路与电磁产、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基础这些科目。
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电气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报名办法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用。
我爱你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程设计工作满10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我在等待你的归期
一.规程规范: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6;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3.《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667;6.《3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GB50060;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8.《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0.《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1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6;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617;13.《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60;1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61;15.《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606;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669;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2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1.《漏电保护安装和运行》GB13955;2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3.《电子计算机房》GB50174;2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693;25.《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26.《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 (第二部分:特殊情况) ;27.《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16501;28.《电工和电子设备按防电击保护的分类》 (第二部分:对电击防护要求的导则);29.《建筑物电气装置》(第1部分: 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30.《建筑物电气装置电击防护》;31.《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 安全防护 第46章:热效应保护);3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3章:过电流保护);3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6章:布线系统);3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35.《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4 章: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36.《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6 节:狭窄的可导电场所);37.《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38.《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39.《安全用电导则》GBT13869;40.《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规范》GB50160;41.《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6158;4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4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44.《三相交流系统短路电流计算》GBT15544;45.《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5章:欠电压保护);46.《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6节:低压电气装置对高压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的保护);47.《建筑物电气装置》GB(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的保护);48.《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5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5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5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5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5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56.《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57.《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58.《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600;59.《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6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6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注:以上所有法律、规程、规范以最新(2012年1月1日前)版本为准。二.设计手册及一般参考书:1.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中国电力出版社,1989年12月;2.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水利电力出版社,1991年8月;3.《电气工程师手册》第二版编辑委员会编《电气工程师手册》(第二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1月;4.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编《工业和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年12月;5.《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编委会编《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 冶金工业出版社,1996年1月;6.北京照明学会照明设计专业委员会编《照明设计手册》, 中国电力出版社,1998年9月;7.机械电子工业部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编著《电气传动自动化技术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199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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