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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樱花凋谢
尽量可以带你一起去办理。最好不要找代报名,代报名最大的问题就是注册的时候很难注册成功。代报考试的,即使拿到了证书,注册一般无法通过,其结果就是不给注册、不予作废、不让重考,请三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本性如此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详细信息以各地区具体规定为准。
不独特
2019年12月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2019年第二十三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下文简称《公示》),核定3930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34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根据《公告》中附件2所示,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原因包括以下5个:1、一人在两个单位注册2、与考试库信息不符3、申请表申请人未签字4、申请表格式不正确5、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第1种情况应该不用多解释了,就是申请人将其他证书“挂靠”在其他单位,这个想必大家都能明白。在第二十三批34个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占12个,比重不小,相信以后这样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第3-5种情况都属于申请人自身粗心,申请表没有写好,属于人为疏忽,细心点就可以避免。第2种情况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什么叫与考试库信息不符?这个问题其实在监理工程师审查中经常遇到,下面小编来给大家分析一下:首先是身份证等基础信息,在初始注册时一定要与考试时所填一致,仔细检查。其次是解聘证明,很多人在报名和考试以及注册的过程中跳槽好几家公司,比如说在A公司报名,之后辞职去了B公司,最后考试时在C公司,那么解聘证明上盖章的应该是A 公司而不是C 公司,很多人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忽略了这一点,从而导致申请失败。最后一点出现的情况比较少,是学历不符,除了虚报学历之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报名时在本科,申请初始注册时是研究生,因此导致信息不符,这样情况应该不多见。除了第一种情况,其他四种情况都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审核失败,希望同学们从报名到考试都仔细一点,顺顺利利拿证,如果再因为这样的原因被拒了,那可就太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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