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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猛内柔女汉子可爱嘟嘴萌妹子
目前出现两类专利工程师:
一类是在企业工作的专利工程师,一般在专利方面只从事一些皮毛工作,主要工作是专利检索、申请、管理、维权工作的人,但一般很难达到这些水平,较多的情况就是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
专利工程师协助专利代理机构做好企业与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交流,工作难度不高,不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
另一类就是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利工程师,相对而言是比较专业专利工程师。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就是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考试和司法考试一样,通过率不高,也有很多在代理机构工作的比较资深的专利工程师也没有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
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见报考条件三要求〕,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专利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专利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7、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其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专利信息与利用》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的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理、工、农、医类专业学历;如果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则只要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即可,不要求学历的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办理年费缴纳及专利维护、维权等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6)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第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负责审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和确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六个月前以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及证书发放等事项。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条
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发放考试成绩单等项工作。
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代理人
何如薄辛锦衣郎
2021年知识产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28日至7月23日进行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应当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期间登录“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将于11月6日-11月7日举行,宁夏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将在7月和10月分别举办两期考前培训班。
失足的天使
专利代理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8时至7月22日17时。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二)考点设置
2022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2个内地城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
广州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福州市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福州市参加考试。
报名程序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7月4日8时至7月22日17时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29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15时。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20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庆幸我还是我
工资待遇怎么样?在杭州是不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考试内容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没有组织长期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只有像盘古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网这样的机构开办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 试卷科目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1](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录取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分数线,双合格分数线择优通过的录取方式。每年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分别确定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合格分数线。 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通过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另一部分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内未能通过两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的,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三)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 (四)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条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六个月之前发出通知,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等事项。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条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等项工作。 第七条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三年的。 第八条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 第九条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及有关机构、组织可以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但是不得强制性地要求考试报名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强制性地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其指定的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第十条参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出题、审题和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出题、审题人员不得从事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的授课、答疑、辅导等活动。 第十一条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由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 第十二条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可以作出取消其考试资格的处理决定: (一)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他人答题卡或者答卷,传递答题卡或者答卷以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的; (三)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串通考试工作人员改动答题卡或者答卷的。 第十三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十四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确定,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十五条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试卷运送和保管、考试规则、监考、阅卷、成绩核查的具体考务规则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考务规则的要求,进行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的各项工作。参与出题、试卷运送和保管、监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参与阅卷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代理人即将更名为专利代理师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2月11日公布的《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将“专利代理人”称谓变更为“专利代理师”,并从资格证的获得、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变更是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荣誉感。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才做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