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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头摇曳鹅黄
200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计划于日举行 注册监理工程师办事指南 声明:本指南所列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以当时人事部门或省注册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考试报名 申办条件 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每年的报考时间由人事部确定,我市将在每年的1-2月份在深圳建设信息网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公布有关报考程序; 2、通过市考试指导中心网输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3、在规定时间内把报考材料报市人才市场6楼(即到即办); 4、由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合格者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6、复审合格者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将注明考试时间及地点。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 续考人员报名时只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交上一年的考试准考证; 4. 交本人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相片2张。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特别提示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代为发放。 二、申报注册 申办条件: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2、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4、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单位由网上下载申请表; 2、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3、接网上通知后到窗口领回。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可由网上下载)一式三份; 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证书须提交原件核验);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 聘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 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考试与注册不在同一单位须提交调动证明; 7. 省外考取资格来粤注册人员提交原所在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注册证明; 8. 申请人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两年未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每年40学时); 9. 同版二寸相片两张。 10. 注册人员汇总表1份,软盘一张(EXCLE电子表格)。 以上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三、注册变更 申办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 2、监理企业撤销、合并等。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单位由网上下载申请表; 2、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即到即办。 提交材料 1.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不得复印)一式三份; 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 聘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2年)、社保证明; 5. 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7. 省外考取资格来粤注册人员提交原所在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注册证明; 8. 同版二寸相片两张。 9. 注册人员汇总表1份,软盘一张(EXCLE电子表格)。 以上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年检 申办范围 已注册执业二年的监理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备齐材料并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由单位报窗口; 2、接网上通知后到窗口领回。 提交材料 1、《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执业专用章、《广东省工程建设注册人员执业手册》; 2、本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记录不少于80学时的证明; 3、同版二寸相片一张。 重要提示 监理工程师须将注册期内执业情况登记到执业手册上,由所在单位在年审意见页“执业单位”栏和“奖惩记录和职业道德证明”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省外驻粤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备案 申办范围 省外具有建设部颁发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已在本省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备案申报材料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按隶属关系报监理协会,由监理协会汇总报窗口签署意见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备案通过后发放监理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执业手册。 即到即办。 提交材料 1、《广东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一份; 2、岗位证书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2、3、4项贴在申请表第二面贴证处); 5、二寸彩照一张(不含申请表所贴)。 六、补发或更换资格证书 直接到省注册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1、《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1992年建设部18号令) 2、《关于省外驻粤监理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粤建注发〔2002〕26号) 3、《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1992] 建建监字第21号) 4、《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违法后果 按照《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停止执业、收缴《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限期四年不准参加考试或注册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的; (二)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 因监理工程师的过错造成利害关系人严重经济损失的,除追究其所在单位经济责任外,还应撤消其注册,收缴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册造价工程师办事指南 声明:本指南所列申办条件和提交材料,以当时人事部门或省注册部门的要求为准。 一、 造价工程师的报考 申办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每年的报考时间由人事部确定,我市将在每年的5月份在深圳建设信息网()和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公布有关报考程序。 2、通过深圳市考试中心网输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3、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材料报深圳市人才市场6楼(即到即办); 4、由深圳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5、初审合格者由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和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审查报名资格; 6、复审合格者由深圳市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将注明考试时间及地点。 提交材料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核验后即退还,复印件须经报考人所在单位验证盖章以及盖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的“与原件同”专用章;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相同2寸黑白相片3张。 以上证明材料,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 申办条件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申请初始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3、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报人员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或凭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到造价工程师协会领取申请表;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将申请表和备齐有关材料报窗口; 3、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填表说明处; 4、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5、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年限证明; 6、工作业绩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总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委托单位、委托时间、本人承担范围、完成时间、成果质量); 7、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8、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二份。 (2) 编制或审核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及定额封面、编制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9、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 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每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由省注册中心决定。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申办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续期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1、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2、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3、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5、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6、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申请人先向聘用单位提出续期注册申请; 2、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将申请表和备齐有关材料报窗口; 3、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每份申请表填表说明处; 4、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5、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年限证明; 6、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7、工作业绩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总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委托单位、委托时间、本人承担范围、完成时间、成果质量); 8、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9、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具体内容。工作业绩和成果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近两年编制或审核过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二份。 (2) 编制或审核省、部级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或省、部级以上定额编制大纲(定额编制总说明、编制原则、适用范围、章节划分等)及定额封面、编制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10、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变更 申办条件 申请人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变更申报表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下载; 2、由聘用单位将变更材料报窗口,即到即办; 3、窗口人员仅对申报表签署意见及盖专用章。 提交材料 1、注册变更申请表一式4份; 2、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 3、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外省来深圳注册人员应提供由外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证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申报材料时应提交其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将其粘贴在每份表的填表说明处;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同时提交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凭证; 7、身份证复印; 8、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相片2张。 以上材料用A4纸,按顺序编写目录后装订成册(除申请表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年检 申办范围 已注册的执业造价工程师。 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1、需年检人员由聘用单位在窗口领取年检表; 2、经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年审材料报窗口; 3、省注册中心办理后取回; 4、按网上通知到窗口领取结果。 提交材料 1、广东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造价工程师上年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情况汇总表》 3、本人上年度完成的三个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复印件(反映本人执业单独和执业专用章使用情况)或两封工程造价业务报告; 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上年度继续教育情况); 5、其他能反映本人一年来表现情况的材料。 特别提示 年检通知一般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或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的网站()上查阅。 六、补发或更换资格证书 提交材料 1、填写《注册证书或执业专用章补发(更换)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二份; 2、更换证书的,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像片一张。 办理程序和时限 由所在单位报窗口签署意见后,自行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即到即办。 法律依据 1.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年8月26日人发[1996]77号) 2.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 3.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建标[2002]187号) 违法后果 1、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2、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4、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5、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理英才网:监理人才求职、监理企业招聘的网路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监理英才网··求职·招聘·人才
算了吧成全就当留不住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2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考1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五)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2)执行。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2日17:00。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 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注函〔2020〕40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51元收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均按每人每科61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5月21日17:00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二)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 报考资格 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1.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3.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我不能低头不然王冠会掉
监理工程师考试地点和时间更多精品备考资料及资讯 好学-监理工程师交流群:330243570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3日至24日,考试地点一般在省会城市安排考点。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配发,用后收回。
纪念我们离别的这个夏天
监理工程师在各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各地区会开设考试点,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就会看到,考生按照地点参加考试即可。
监理工程师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具体考试地点各地不同,以当地住建部门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计算器、钟表、医用口罩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一共有4门,分别为《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各科分值分别为110分、110分、160分、120分。
监理工程师各科目分值分布: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单选题50分,多选题60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单选题50分,多选题60分;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单选题80分,多选题80分;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案例题120分。
我想你离开后我会更幸福
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相关政策: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从业方向: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注册以后,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摘自:《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配发,用后收回。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注意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4、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最新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监理工程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50元-1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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