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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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开头的年纪说未来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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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新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将迎来重大变化:①医生区域注册制将推向全国;②多点执业点数量不限,执业可异地多点执业;③实行电子注册管理。本《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将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在医疗、预防、保健执业以(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进行注册,其他执业进行备案,执业数量不受限制。此外,修改后第十七条明确提出,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应当向批准该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此举等于放开了医生(执业助理除外)跨区域多点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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