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继续教育规定

我付出呢么多换来的是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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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逗比可我不爱是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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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为指定、指导和自修三类,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少于75学分。其中指定和指导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项目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指定项目、指导项目由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承担,省药监局审核批准;自修项目由执业药师自行选定项目,如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考察、撰写论文等业务学习,医学教育网论坛有更多参加过执业药师考试的考生,你可以去论坛里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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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能吃起茶叶蛋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专业科目学习方式: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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