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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建造师> 广东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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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通过广东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后,需要对自己的证书进行注册,方可使用。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网上办理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四个步骤。

一.受理

办理结果: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二.审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标准: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审查是否齐全;

3.审查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决定

办理结果:

1.申请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查标准: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四.制证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送达方式:制作电子证书,网上送达。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

3.学历证书

4.居民身份证

5.劳动合同

6.逾期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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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待

广东二建注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填写注册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提交符合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政许可材料,材料有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增项注册还需提供增项合格证明、注册证书原件。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证书。

一、注册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初始注册: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增项注册:

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以及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来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11评论

顾长安孤酒席

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填写注册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提交符合规定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行政许可材料,材料有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增项注册还需提供增项合格证明、注册证书原件。提交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证书。

(一)受理

办理结果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二)审查

办理结果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标准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审查是否齐全;

3.审查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决定

办理结果

1.申请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查标准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四)制证

制作电子证书,网上送达。

1.初始注册: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2.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增项注册:

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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