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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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法规知识点:全书共包含8章36节内容,对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承发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环保和节约能源及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进行编写与阐述。

考点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1、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额10%以上的项目;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考点2、可以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1、《招标投标法》规定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最难的科目按不同的人和其报考专业不同而不同,对于长期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的人来说,实务并不难;而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法规难。对于刚参加工作及基本未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人来说,工程实务这门课较难;而另2门相对简单。

对于做事道不认真,思维不清晰的人来说:法规最难,很多东西容内易混淆,似是而非不知选哪个。对于记忆力差的人来说法规和管理都比较难。

对于语言组织能力差的人来说,主观题(实物)要难于客观题(法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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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回避

【导读】很多小伙伴在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时,总是抓不住二建法规的考试重点,为此小编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点:民事诉讼证据和诉讼时效

证据的种类: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3年(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特殊诉讼时效:依照特别法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3)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2、诉讼中止

(1)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2)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3)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3、诉讼中断

(1)中断事由:①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③同意履行义务

(2)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4、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考点: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

审判程序分为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1)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起诉条件: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审程序

(1)上诉期间(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并列的独立程序。

考点:调解与和解规定

调解与和解:

调解(人民调解):

(1)人民调解是民间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2)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3)经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考点:行政纠纷解决程序

(1)先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后诉讼(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

(2)直接起诉(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行政复议机关——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汇总”,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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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葬死去的爱情

【导读】2020年各省二建的报名时间正在陆续公布中,同学们在关注报名信息的同时也应该抓紧时间复习备考。二建《法律法规》这一考试科目中有许多关于数字的重要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建《法律法规》科目数字记忆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期限。

1.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产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著作权:自然人的著作权期限是终生加死后50年;合同作品的期限是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第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第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四、注册管理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评标委员会。

依照法律,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数量须为单数,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第六、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七、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作出行政处罚后7日内,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2.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

第八、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得解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十、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1.仲裁:劳动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

2.诉讼: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二建《法律法规》科目数字记忆考点,在学习过程中,归纳总结是十分重要的,这个过程不仅可以让大家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还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知识点,各位同学也可以此为例,整理其他的知识点,这样学习起来效果一定会更好!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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