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一建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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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一触就痛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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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级建造师2022年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20日,2022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各位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错过报名时间意味着错过考试。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22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流程如下: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8日18∶00。(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20日14∶00。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一)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二)注册核查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在线自动核查: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4.报名材料上传。报考“免2科”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书扫描件;报考“增报专业”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查查。在线人工核查: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线上人工核查。7.国(境)外学历、学位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三)报名核查。8.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9.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10.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五)网上缴费。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六)报名注意事项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及时更新。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它报名信息。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或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8.本次报名不设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或省直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各市州及省直资格审核联系方式详见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报名表。湖北一建报名时间2022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2湖北一级建造师报考时间2022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年一建《机电工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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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你一件如果的事

湖北省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

报名过程分为四步:

1.网上报名: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

2.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8日18∶00。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月20日14∶00。

另外,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最新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特别说明,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或取消考试。具体消息要以中国人事网官方给出的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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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被爱

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6日20∶00。以及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9月27日17∶00。2022年湖北一建报名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二)符合(一)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法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三条1、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2、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3、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4、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5、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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