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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很好没你照样的好
通人社考〔2012〕10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6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7日(周六)全天、10月28日(周日)半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27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0月27日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南通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试)。 (三)申报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证书之一: ⑴《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⑵《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具有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4.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 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的,其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能报考,二建增项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实务科目。 (三)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二建增项)”及报“考评结合”人员、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2年3月7日9:00~3月21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4月2日9:00~4月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2. 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改报专业和报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7日9:00~3月21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3月7日9:00~4月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含改报级别和专业、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新考生报名表上无考生档案号);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到市区及相应县市、区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且打印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即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3. 报考“考评结合”的人员报名管理与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报名管理一致,网上报名时从同一个报名入口进入后选择增项级别或考评结合级别,考生报名时须仔细谨慎,报错入口或报错级别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报名资格审核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进行属地审核,禁止跨地区审核。 1.南通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请“考生所在地区”选择市区的新考生于3月中下旬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核地点安排通知。 2.县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建工)局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县(市、区)审核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专用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县(市、区)务必于2012年3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长江东路10号,县人社局西大楼305室),电话:88165192; 海安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建工局(新政府大楼B座5楼会议室),电话:87288893,网址:; 如皋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2~2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03室(掘港镇泰山路),电话:84167425; 如东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通州区资格审核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金沙镇横河南路528号四楼),电话:86547587; 通州区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5:00)。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0440办公室(海门市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电话:82104114; 海门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江海中路799号),电话:83344409; 启东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3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新考生(含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不含二建增报考生和考评结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第一项第3条)需要提供五大员证书之一(即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建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2年度“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之一,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类助理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任命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5. 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如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的,根据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意见进行相应核补。 6.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7. 凡使用假学历、假文凭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市区资格初审期间(2012年 3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络信息部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2年10月18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我器:;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 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 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 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七、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事宜由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资格审核现场可以办理。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 附件:1.专业对照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萧淑妃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答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作答时间均由3小时调整为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考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 考试科目。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方式。
(二) 作答方式。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六、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 自2022年度起,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另行通告)。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 关于报考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 报考人员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日期相一致。
(二) 关于专业要求。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 关于专业更改。 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 关于工作年限。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 关于往年档案信息。 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1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2021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2年度继续有效 。
八、报名与考前抽查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3月1日9:00至10日16:00,报名网站网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14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可于3月2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行缴费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1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我省将于8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二、教材征订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十三、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报考须知和报考书
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附件,阅读完毕后签署《报考书》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施行告知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公告中公布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
附件: 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节选)
附件:2.专业对照表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4.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