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承诺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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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的海芋午夜的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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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采用告知承诺制是如下意思:

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时,如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自动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人事考试中心)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

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因此,在一建考试报名环节中有一项便是让考生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制,

根据一建报名规定可知,选择了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即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时,如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自动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人事考试中心)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过,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中心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后,需要去现场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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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等候

报名一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意思是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只需承诺自己满足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无需提供实质性的证明材料。

简单来说,它放宽了报名时所需的证明文件要求,更多依赖于个人的诚信承诺。但请注意,即使是告知承诺制方式,相关主管部门仍可能对报名者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造成不利后果。因此,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遵守各项规定。

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是中国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种,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中的最低等级。一级建造师是在建筑工程领域经国家认定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要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需要经过一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并满足相关的工作经验要求。

一级建造师资格是对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认可,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可以从事各类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一级建造师的职责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安排、成本控制等,他们在施工现场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决策职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告知承诺制方式

告知承诺制方式是指在某些行政审批、报名等程序中,申请人在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时,只需承诺自己满足规定的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无需提供实质性的证明材料。这一方式相对于传统的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方式,更加简化了申请流程,减少了申请人的负担。

在告知承诺制方式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需要在相应的字段上声明自己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不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此举旨在提高行政效率,简化申请步骤,并依赖于申请人的自我承诺和诚信。但同时也要求申请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告知承诺制方式在一些行政审批、报名、申办等方面被广泛采用,以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申请人的负担。但不同的程序和部门可能具体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申请时,建议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指导,确保明确了解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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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还在原地等你

一级建造师承诺制指的是在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过程中,考试组织机构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是考试报名必须要经历的。

告知承诺制是指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要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承诺已知晓且已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那么考试组织机构将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事宜。

告知承诺制承诺的内容主要有4项,分别是: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生在没有完成报名缴费之前是可以撤销承诺制的,撤回之后按照当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提交材料办理相关事宜,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回承诺之后,本年度的考试中将不可适用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采取自愿选择的方式,但是一旦选择了告知承诺,但是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按照情节依法处理,具体为:

1、考试前:

在线核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

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当次所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已经拿到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也给予无效处理。

此外,报考人员如果涉嫌犯罪、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处理,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所以,考生在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时候,应该在报名之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的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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