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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愁
你好: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报考条件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51建筑人。
又只能观望
(1)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甘肃、陕西、江西、宁夏、重庆、山东、青海、湖北: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2) 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浙江、安徽: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的实务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3) 报考级别为“4”河南: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4) 报考级别为“增项”吉林:报增项的考生按“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考增项)。西藏:在藏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从首次报考进入,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增项”)(5) 报考级别为“加考专业”上海: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加考专业”。注:其余省份暂未进行相关说明,报考增项时请咨询报考地人事考试网确认。请大家一定要认真选择自己的报考级别,以防已过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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