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求单位注销二级建造师

万座城池不及她一人
  • 回答数

    7

  • 浏览数

    6244

首页> 建造师> 如何要求单位注销二级建造师

7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活在谎言里的欺骗

已采纳

二级建造师证注销流程:由企业单位登陆企业资质管理页面,申请待注销的人员证书注销,分别在个人界面和企业界面申请注销,并打印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企业意见中签字盖章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审查,审查人签字并盖章;将审查后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及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印章送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科室,备案注销,时间一般在40天左右。拓展资料: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参考资料:住建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8评论

怕说出来会太喧嚣

个人不能强制注销。这种情况必须找到挂靠单位,让其退还二级建造师,注销证书需要挂靠单位网上申请,个人是无法完成的。

75评论

渐行渐远的陌生人

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57评论

眼泪无法演绎的痛

登陆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然后选择个人注册申请入口,然后填写注销个人申请表,填写完进行确认之后,等待企业登录上报,企业上报成功,就算是注销完成了。

130评论

放手芭你不会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二、材料要求1、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现场亲笔签名的《强制变更(注销)申请书》(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2、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师注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相关内容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相关内容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4、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销注册时不需要提供)。

13评论

做最美的最棒的

去省政务大厅住建口咨询,我在广西这边问过,他们说直接劳动仲裁,拿仲裁结果直接办理,如果证和章不在自己手里还要登报声明

102评论

32号那天娶我可好

注册还是注销?注销是不用多麻烦的下面是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北京建设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初始注册提交:1、《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6、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申请材料要求: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变更注册提交:1、《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3、建造师变更执业企业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工作调动证明中应注明申请人是否在原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增项注册提交: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重新注册提交: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基本信息》;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提交以下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3、申请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4、申请注册证书污损更换的,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注销注册提交: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一式两份;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限:即时(二)区县建委初审标准:(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三)市建委复审标准: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四)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五)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104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