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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岚
这次两会, 代表马文芳建议 比照民办教师改善乡村医生待遇来自河南省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的马文芳,是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唯一一名乡村医生。据他介绍,去年,他收到来自全国各地7000多封信件、接到无数短信和电话,向他反映了同一件事情——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其实,就这个问题,我已经连续提了3年的建议了。可惜一直也没什么动静。”于是,他决定加大力度。今年“两会”,他将建议“升级”为议案,提出“比照民办教师,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和待遇问题”。为了完成这个议案,这位当了43年乡村医生的花甲老人花了26天时间,自费跑了3个省(河南、山东、湖南)共100个村庄,走访100名乡村医生,做了一次深入调查。马文芳说,乡村医生与民办教师都出现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办教师有的渐渐转为公办,剩下的一些这几年来也受到关注,他们的工资福利、养老医疗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乡村医生却至今得不到重视,“乡村医生正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马文芳争取到了30位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形成了最终的议案。 楼主:支持马文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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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医院不可以报考执业医师的,必须先报考国家助理医师后按照执业医师法政策才能报。处理方法如下:(1)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2)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的人员可以继续参加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3)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不评定职称参照医士享受待遇。(4)在报名所在乡镇卫生院执业满5年后,可以变更到本县其他乡镇卫生院执业。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决定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单独考试。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放乡镇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对象限定于在卫生院工作的医生而且规定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医师。国家规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注册年限满后可以直接报考同专业执业医师。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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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已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目制定了相应的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没有固定标准,以下面五省市自治区为例加以说明:北京北京市印发实施方案,大幅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按照方案规定,北京乡村医生的待遇,将从目前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山区、半山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基本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可再增加补助500-2000元。同时北京将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新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府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符合条件的,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河北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注册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具体方案由县(市、区)政府制定。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案》明确,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新疆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由乡村医生个人负担。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通过乡村医生个人补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黑龙江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县(市)政府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各地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每月),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特别困难的县(市),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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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必须真正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加大落实和监督力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多更有利的制度保障、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学习保障等。尽快解决乡村医生的基本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问题。国家应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并将其纳入社会劳动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地方财政和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在职乡村医生为养老保险金享受对象,一是已到“退休”年龄的在职乡村医生,可根据从业年限,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按一定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金,“退休”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二是其他在职乡村医生,按规定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分摊的比例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金。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做一个有尊严的乡村医生。首先,乡村医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他们没有医生编制,平时既要干农活儿,又要开展医疗服务。在力图解决他们“非医非农”尴尬的同时,从解决身份层面给予待遇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议逐步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把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人员或进行轮转,并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逐步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其次,为了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议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直接下派到村卫生室工作,履行乡村医生职责,其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职级人员水平,并建立正常职称晋升机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将乡村医生逐步纳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使用、统一领导。由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规划,制定乡村医生定向人才培养制度,根据各地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在相关院校设立乡村医生专业,培养乡村医生,下达乡村医生培养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乡村医生。通过互联网,搭建乡村医生培训学习平台,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诊疗技术水平。创造条件,增加职称指标,解决乡村医生技术职称评审问题。政府免费给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规避因纠纷或医疗事故而破产,让农村有一个稳定的、合格的、人民满意的乡村医生网络队伍,为居民提供更多便捷、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段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