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变更后需要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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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99不88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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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离职手续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然后按公司规定办理;药师还涉及到药监局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企业营业时间,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在岗。《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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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的微笑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提问你好,你说的同一地区包括一个省还是一个市?回答稍等哦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提问我在一家药店离职了,这家药店是否需要注销我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回答执业药师离职需要注销其实只要自己不兼职 是在职在岗,然后遇到变更注册或者离职需要注销,只要和单位商量好应该都给办理的,单位出一份离职证明,盖个章就可以 注册证拿走,注销的时候需要。提问离职在同一地区注册证是变更还是注销?在吗?回答还是注销好以免后期有麻烦提问为什么?回答当然只是建议变更也是可以的执业药师离职,药店要到药监局去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资格注销之后,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也就不能再从事药师相关工作,这是不明智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营业时间,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在岗。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药店若不配合当事人离职,当事人可以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离职证明向药监部门求助,举报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可以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理——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提问望指点?回答就看您怎么选择咯注销和变更都可以的更多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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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烂人红过眼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后,执业药师资格仍然有效。注销注册之后,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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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在牛逼也就是个耍猴的

申请再次注册者或变更注册的,须在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打印《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药师注册流程表;   执业单位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或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身份证;   户口簿(非本市籍药师需提供居住证);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  从业人员上岗证;   变更、再次注册的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1年内执业所在地二级(含)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表复印件;  在职期间参加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辞职、退休、内退,);  苏州以外的执业药师需提供不在当地任职的证明;  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受聘公证材料);  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表上);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各地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先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问问具体情况,或是去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了解一下,不要自己贸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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