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顾问违法吗

六味地黄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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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深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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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属于违法行为,建议人证合一!!!!以《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为例,对违规挂靠证书被查处的处罚基本都分两种:第三十三条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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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装

还是可以的吧,你还是应该选择一个比较正规的公司,只要是在里面挂靠的话,还算是比较好的一个选择,所以还是要靠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找到公司的这种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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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爱我

不知惹上什么官司?正常执业的话,肯定不会坐牢。坐牢也要看是属于哪类性质的问题,如果是在执业中因为技术出了问题,重大责任事故也要追究行事责任的。例如:上海三年前的楼倒倒,新建大楼由于违规操作,最后追究法人(一级建造师)责任,判刑三年。如果不是这种重大责任事故的话,不会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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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遗落了忧伤是谁拾起了幸福

建造师违法,没有扣分的规定,其注册证书可以失效,注销,收回,撤销。《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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