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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货有点萌这货有些呆
注册还是注销?注销是不用多麻烦的下面是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北京建设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初始注册提交:1、《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6、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申请材料要求: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变更注册提交:1、《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3、建造师变更执业企业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工作调动证明中应注明申请人是否在原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增项注册提交: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重新注册提交: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基本信息》;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提交以下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3、申请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4、申请注册证书污损更换的,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注销注册提交: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一式两份;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时限:即时(二)区县建委初审标准:(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三)市建委复审标准: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四)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五)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书要读梦要做读书紧做梦松
一、政策根据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方法(试行)》第十九条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该当及时请求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立主管部门请求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门槛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该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资料。建立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资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该当在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自己,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则给予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职业岗位、在本单位的职业年份。 二、资料门槛 1、建造师自己持身份证原件,并现场亲笔签名的《强迫变更(注销)请求书》(如委托别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别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师注册单位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相关内容的仲裁判决书或法院相关内容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新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销注册时不需要提供)。 三、办理顺序 1、建立主管部门收到请求材料后书面向建造师注册单位核实劳动关系状况(附件)。 2、如建造师注册单位收到信件后配合办理,则业务办结;如建造师注册单位有反对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则门槛建造师补充材料;如建造师注册单位未在规则时间内提供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资料,则予以强迫变更(注销)。 门槛建造师补充材料的缘由是由于单方提供的材料相矛盾,能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白,此时建造师通常应请求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 3、对不依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方法(试行)》办理的企业予以通报批判。 四、几点阐明 1、门槛建造师自己到场是避免自己不知情,可以经过公证委托办理是思索到人在外地等特殊状况,表现政策的严肃性和灵敏性的一致。 2、门槛建造师注册单位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是为了不让建立主管部门承担不用要的责任,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契合建造师的变更或许注销的门槛。个人建议不认可新单位的社保,由于新单位社保属于间接证据且目前存在社珍重复交纳的景象,必需要提供解除或许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3、建立主管部门在办理强迫变更(注销)注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以遗失为由拒不提供注册证书的,建议建造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4、建造师和注册单位其他纠纷建议其协商处理或起诉至法院。 5、通常在受理建造师请求后,先电话联络注册企业,告知其相关政策,大多数企业可以主动配合办理建造师变更(注销)手续,这样既减轻了建立主管部门的职业压力,也思索到企业的利益,防止通报批判形成不良影响。 五、相关难题 从近年来的职业状况看,依照上述顺序和材料门槛来办理建造师强迫变更(注销)注册的业务,建造师通常都可以了解和配合。但局部企业有意见,主要有这么几种状况: 1、该建造师在企业承担业务不担任任或账目有不清楚的地方,给公司形成损失,企业通常不会为了这些事情诉至法院,都利用扣押证书给建造师施压以寻求处理。如今建立主管部门赞同其变更离去,一走了之,变相纵容了不担任任的建造师。 2、该建造师在公司有在建项目,建造师为了经济利益离去,公司在建项目很难处置。 3、该建造师系证书挂靠,公司一次性给予多年费用给自己或许中介公司,现提早离去,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基于目前的政策现状,无法处理企业的上述难题,只能建议其协商处理或向法院起诉。这是关于如何解除与公司二级建造师注册?的解答。103
你是尘埃也是光
建造师注销流程:1、登录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2、如果你是个人提出申请,则需要个人先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在里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要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3、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填写完成后,通知企业登录,查询和确认个人提出的注销注册申请并点击上报。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4、企业上报成功后,由企业打印一式两份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个人要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不能提前自己签字。(需公司准备)5、由企业出具《解骋证明》或《解聘协议》,参看附件1,最好再备两份。用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拿着到期的用工合同是不可以的。此证明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建议再准备两份盖企业公章的)。(已准备,需盖章)6、两份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这个朝阳区建委要求必须有,参见附件2;(已准备,需盖章)7、申请个人需写一份《申请书》,参见附件3。要简洁明了,不需要太长,写清楚自己要注销注册就可以了,把工作的过程大略写几句即可,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已准备,需盖章)8、如果你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工地上使用过,那你还需要写一份《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且你所注册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9、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其中注册证书复印件两份,盖企业公章,盖本人建造师章;(已准备,需盖章)10、首先要到注册企业所在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施工企业资质窗口办理,由办事人员签字盖章留存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如果有《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也需留存一份。11、然后个人带着剩下的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和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到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办理。12、一般受理后15日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注销情况了。
梦里潇湘在灯火
二级建造师办理注销可参照以下步骤: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省份后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注销注册”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企业版操作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注销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打印即可。拓展资料: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参考资料:二级建造师-百度百科 中国建造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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