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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黎明之前忘记了爱情
下面是二级建造师的增项与注册的具体流程,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申请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申报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时的程序:1、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各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2、各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将资料报市建设局3、市建设局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
搁浅了谁与谁的悲伤
属于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必须注册在同一个公司!不然会被注销!
好假
二级建造考试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②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誰没爱过烂人
增项注册条件: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所需资料:(一)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迷惘在地狱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下面是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操作流程:方法步骤一、初始注册(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变更注册(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执业企业变更的;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四、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五、注销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六、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七、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八、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九、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十、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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