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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狸猫
1、首先到当地的报纸刊登证书遗失启事,主要是二建的执业资格证书(如在自己手上不要登报)和注册证书,证书号码如不知道,可以在省建设厅相关网页上查到。(让其证书和印章作废)2、报刊上刊登于该企业解除合同关系的申明。3、找一家企业签订一个聘用合同。4、自己写个注销注册的申请,说明简单情况,最好避免出现挂靠证书的情况,就说是企业不讲信誉,自己想调出,企业耍赖。5、拿上以上材料,到当地建设局去办理。当地建设部门如果护着该企业的话,直接到省建设厅注册管理部门申请注销。一般来说这样一来,建设局首先会联系企业进行协调,调解,如果不成,建设局直接就可以在网上给予办理注销。然后到省里办下手续就行。最后,再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补办证书,登遗失启事的报纸要用到的。
粘你膩你
一、如果工程出事故了本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职责中有: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 所以解决方案也就只能是下一次挂证不挂章。 二、二级建造师挂靠的概念: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建造师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组织起草并印发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所列“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中包含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两条款,明确定义建造师挂靠行为属于法规禁止行为。 同样,挂靠行为存在于其他实行国家执业资格制度的行业中,如建筑师、岩土师、造价师、会计师等等,无一例外成为违法挂靠的重灾区。
随你走远
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建设工程项目所在省份的住建厅会不定时对项目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记分规定进行扣分,如果在一次检查中,同一项目发现2个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累计扣分,不能只扣一项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