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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驳colour
凡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六)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合订后交所属企业。 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不冒险就是最大的冒险
回答流程:(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初审材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初审标准: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初审时限:10个工作日。(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复审材料: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区县审核意见表;3.区县汇总表。复审标准: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公示: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三)公告、制证制章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某某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更多29条
你有你的护舒宝我用我的七度空间
回答您好二级建造师挂靠寻找好单位一般从以下几种方法入手:1、找中介。但是要特别注意,自己对中介提供的公司,最好自己想办法详细了解下。毕竟很多中介公司也不是很靠谱。2、挂靠在亲戚或朋友公司。3、领取证书的时候,会有人问你挂不挂靠。4、有些公司会在招聘网上发布寻找二级建造师证的信息,挂靠条件(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进行建造师挂靠。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您好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更多9条
因为不珍惜所以容易失去
在公司上录入二级建造师也就是变更注册,操作方法如下: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1、执业企业变更的; 聘用企业变更所需材料:1、《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申请表》;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3、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5、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宿命creary释怀creary
一、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如下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01 申报注册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02注册期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03初始注册提交材料《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04结果公示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05注册证书发放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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