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2754
刀疤
不知惹上什么官司?正常执业的话,肯定不会坐牢。坐牢也要看是属于哪类性质的问题,如果是在执业中因为技术出了问题,重大责任事故也要追究行事责任的。例如:上海三年前的楼倒倒,新建大楼由于违规操作,最后追究法人(一级建造师)责任,判刑三年。如果不是这种重大责任事故的话,不会坐牢的。
再次见面我也许会镇定自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节选):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就看你的判刑是什么性质啦,反正最少3年,最长5年。
我们的心还是隔着距离
一位曾在建筑领域从事过多年管理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多数建设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施工企业的,谁的价格最低就选谁。但实际上,工程建设领域又是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很多企业都面临着“等米下锅”的状况。为了能中标,企业往往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背后都有利益的捆绑。比如,一家有资质的企业为确保中标,往往将资质出借给多家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招投标中进行非法围标、串标。或者有关系但无资质的企业通过缴纳管理费“挂靠”有资质企业,非法参与招投标,等等。 这种“出借”、“挂靠”怪象的存在,还会导致不少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影响建设质量,并可能会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现象。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