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7788
讨债
【导读】距离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仅剩不多,相信大家都在紧张的备考之中,为了帮助大家更加高效高质的进行备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科目备考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民事诉讼制度掌握诉讼管辖我国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掌握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民事诉讼代理中,最常见的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掌握证据的种类并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以及诉讼时效制度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八种形式: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的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的应用包括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过程、证明标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其一,普通诉讼时效,其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其二,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其三,特殊诉讼时效,其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其四,权力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掌握审判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其中: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四个阶段。二审程序包括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的审理、对上诉案件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特别程序审理的对象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特别程序,主要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及实现担保物权案。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执行程序是实现裁判书内容的过程,对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给付义务的行为。应当熟悉执行根据、执行案件的管辖、执行程序的发生、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措施、执行终结等问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保修期限。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规定:产权人委托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违法超期使用,产权人承担责任保修义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通过建设单位向其索赔。(2)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谁采购谁负责。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金5%。(1)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竣(交)工验收,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一)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1、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与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4、索赔及合同以外林星项目工程款结算:发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5、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6、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7、工程价款结算管理。(二)竣工工程量争议应当如何处理《建筑法》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呢无偿修理或者返还、改建。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还或改建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付。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科目备考要点”,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何为好事
每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试题基本上是不超出指定教材范围的,指定教材阐述了大量的基本问题,从教材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每个部分都有可能考到。考生只有充分准备,在考试时才能游刃有余,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1)教材是考试的根本。一般来说,指定教材包含了命题范围和答案标准,你只要按指定教材的内容、观点和要求去回答考试中的所有问题,你就可以获得高分。没有指定教材而去参加考试是不可想象的。但有了教材,还必须善于总结与系统把握教材的精髓。考试通过的考生说:“善于总结和系统把握是成功考生复习时的‘常规武器’,也是他们考场上屡次取胜的两大‘法宝’”。所谓“善于总结”就是在仔细看完一篇教材的前提下,一边看书,一边作总结性的笔记,把教材中每一章的要点都列出来,从而让厚书变薄,并理解其精华所在;所谓“系统把握”就是不仅要系统全面地把握每一课程,而且要系统地把握考试课程之间的密切联系。每门课程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将各个章节割裂开来。总之,从整体来把握教材及各课程之间的关系。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搭配网课学习。(2)时间决定复习质量研读教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考生宜早做安排,每日按计算好的量来复习,量的选择可以按时间的长短、自己接受能力的强弱来决定。很多考生在学习上选择先松后紧,一开始并不在意,到考前突击复习,搞得十分紧张,这样很难通过考试。每年临考之时都有一些考生个遗憾地抱怨,再有一周时间复习肯定能够过关,与其考前后悔,不如笨鸟先飞。(3)效率是一切对教材的研读,是要突出全面理解和融会贯通,并不是要求考生把指定教材的全部内容逐字逐句地背下来。要把教材内的考点学会复习与总结,研读教材还要注意不同章节的内在联系,能够从整体上对应考科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掌握。(4)重点难点要分清对教材全面研读的同时,考生也要注意抓住重点进行复习。因为不同科目各部分知识点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每门课程都有其必考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在每年的试卷上都会出现,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可谓万变不离其宗。对于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深刻把握,能够举一反三,做到以不变应万变。(5)题海战术决定分数二建考试,考的是什么?考点?教材?概念?虽然都有,但不全面!归根到底,二建考的是题,考生的复习也是为了应对考试,所以大量的题型练习就显得极为重要。不管是模拟题,还是每年的考试试题,都不要放过,争取都过一遍,增加自己的积累,只有这样,才能在20年的二建考试中拔得头筹!
林矾
【导读】很多小伙伴在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时,总是抓不住二建法规的考试重点,为此小编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考点:民事诉讼证据和诉讼时效证据的种类: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3年(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特殊诉讼时效:依照特别法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3)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2、诉讼中止 (1)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2)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客观原因)。 (3)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3、诉讼中断 (1)中断事由:①提起诉讼、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③同意履行义务 (2)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4、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考点: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分为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1)一审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起诉条件: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审程序 (1)上诉期间(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并列的独立程序。 考点:调解与和解规定调解与和解:调解(人民调解):(1)人民调解是民间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2)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3)经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考点:行政纠纷解决程序(1)先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后诉讼(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2)直接起诉(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行政复议机关——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汇总”,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