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二级建造师条件

时之彼处岸之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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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人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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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人学历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累加的,只要工作年限满足,就可以报考。你也没有表达清楚到底是考社么?你到到底是要考二级建造师还是二级建筑师?这两个完全是不一样的,二级建造师是以施工管理为主,二级建筑师是以建筑设计为主,建筑师的考试难度远胜于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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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哑情书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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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人

要成功报名二建的话,需要中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及工程经济类相关的专业,且满足2年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行业工作经验,方可成功报名!如果你有任意一项条件不够的话,一定要先想办法搞定!拓展资料:补充下各省最新的二建政策,有的省份不限专业但会适当提高工作年限要求,可以参考下:一、审核社保的省份:北京、天津、江西、云南、上海、青海、吉林、安徽、湖南二、满足相应条件后不限制专业或学历的省份:江苏、安徽、重庆、河北、陕西、山东、浙江三、工作年限要求放宽的省份:安徽、新疆、陕西四、工作年限要求严格的省份:上海、四川、江西五、考试时间和其他地区不一致的省份:甘肃、福建拓展资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符合上述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三)已取得当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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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丝成双

你好同学,报考二级建造师的条件:中专,或大专,或本科学历毕业工作要在二年以上就可以报考,但无论学历多高,必须是工程类专业,至于报考什么专业,要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工作来选择。如果不是工程类专业,如计算机和工商管理专业也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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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栀子苼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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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吻

回答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可以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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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一半的曲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各省二建报名条件和免试条件略有不同,建议考生以考试公告为准!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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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彷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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