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皎月女神撒旦女神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如下:
1、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2、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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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在台州市的社会人员;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台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台州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台州市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社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8日。 2.在台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另定,具体工作安排由学生所在学校与各级教育认定机构联系后由学校发布,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应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申请认定并提交相关认定材料,通过审核且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项,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按时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在体检当日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受理审核认定 1.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6月20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确认点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都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2.审核认定。6月30日前,台州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在各官方网站公布(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3.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网址和咨询电话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被你放弃
一、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在台州(或办理台州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或在台州当地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有教育教学能力,包括: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 三、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台州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名日期为9月27日至10月14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书》照片。 2.现场确认。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20日至10月22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网上报名确认点与现场确认点必须相一致),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于11月1日前上报我局人事处。 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线上已核验的可不提供);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3.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安排。 4.审核认定。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 5.证书领取。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申请者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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