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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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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导语】 考 网从荆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湖北荆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荆州市教育局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2年在荆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荆州市的公民、驻荆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需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上述人员可在荆州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在荆州市教育局认定;  高中以下各学段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办(局)。  高中以下各学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各县市区发布的公告办理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一)春季网报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  1、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网报时间为:4月6日至20日9:00—17:00。  2、参加长江大学2022年教师资格考核的师范生网报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6日 9:00—17:00。  (二)秋季网报时间为:9月14日至27日9:00—17:00。     六、网报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所有学段的社会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选择长江大学);  高中段申请对象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市教育局;  高中段以下申请对象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段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荆州区教育局);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要求清晰,无美颜。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书》   七、现场确认  高中、中职及高中段以下的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均在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长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及参加长江大学2022年教师资格考核的师范生的教师资格确认点在长江大学。  请申请人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长江大学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在各地要求的确认时间段内进行相关确认工作。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查看系统“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认定通知或公告要求携带各项需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各确认点设置的体检方式不同,请申请人根据确认点要求参加体检。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以确认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荆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现场确认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荆州市教师资格认定高中段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途径  九、资格认定    凡经过审核,并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其他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供电子材料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荆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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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无节操

【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洪湖市人民政府获悉,2020年湖北荆州洪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5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1〕1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与权限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洪湖(含工作单位在洪湖且办理了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社会人员,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2011年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人员。  2.洪湖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荆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申请条件  1.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病史、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人员,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师及中师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师及幼师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与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高中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  2.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且办理了居住证)的认定机构,同时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荆州市教育局;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洪湖市教育局)。  3.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人要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手机号码。  4.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请人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和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6.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洪湖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洪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原血防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异问题终检医院。  7.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洪湖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8.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陆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的证书,申请人需提供网页版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视为无效。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集中向确认机构反馈(省人民医院疑异问题终检报告由申请人提交)。  (4)《个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学业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辖区人员由认定机构统一提供函件,持居住证人员自行提供。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据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2.个人签名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  3.市教育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有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以后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为申请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17:30)。  2.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为现场确认时间。  3.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4.2020年12月1日前打印证书。  5.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发放具备教师资格人员证书。  以上时间不另行通知,由申请人把握相关时间节点,因误时导致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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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爱情

1.做好入场前准备。考生凭《健康情况声明书》、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卡(正常)、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外省行程,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以及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的考生,还须出示考前48小时以内荆州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应在《健康情况声明书》上,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近14天(从12月25日开始)的健康监测情况,并勾选近14天是否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是否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等相关选项。考试入场时向工作人员提交该表供考点查验。  3.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请考生在考前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申领本人“湖北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需要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并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卡”。  4.服从考点工作安排。考生“湖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异常或进入考点体温检测异常、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请主动配合,听从考点防疫专业人员指挥,按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面试。  5.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合理规划考试期间个人行程,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赴考、出行要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注意饮食卫生和住宿安全,以良好心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6.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按照教育部33号令给予取消全部考试成绩的处罚;请他人*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触犯刑律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我院将配合公安机关对团伙作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诚信应考,公平竞争。  7.提前到达考试地点,遵守考务指令,保持安全距离,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不在考点内滞留。  8.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荆考生须提前向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到荆后按疫情防控要求须就地隔离,并向我院报备,联系电话:。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荆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建议仍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到荆州候考。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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