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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然一身
【 #教师资格证#导语】 无 从承德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河北承德中小学教师资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要求,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为了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参加本次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2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2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2年上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注:照片为系统自动判定,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及大小上传。)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注:请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以便查看网报审核状态。) 7.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注:户籍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2.2022年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注:审核期间已报名考生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1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2年5月14日至5月16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2年6月15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与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小学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2。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 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7.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法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公价〔2021〕1643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黑白、彩打都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查询河北省的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四)考试日期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 (五)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就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提出以下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须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2.所有考生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河北健康码”中每天连续打卡上报考前14天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就医,经治疗好转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考试(面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提交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附件3)、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考生末场考试入场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均有效,详见样例及说明(附件4)。 6.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7.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8.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六)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 邯郸:,3113963 邢台: 保定:,5881917 廊坊: 衡水: 沧州: 秦皇岛:,3537918 唐山: 张家口: 承德:,213060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七)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1.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考生健康情况自我书 4.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
独孤一人走
专科非师范可以考教师资格证。
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生制且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考试内容增加、难度加大。在校专科,本科能报考。改革后将不再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区别,想要做教师都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
教师
教师资格分(自上而下兼容):
并且根据国家制度要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学历
酒味浪女
【 #教师资格证#导语】 考 网从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河北承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函〔2022〕15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持有承德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承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方可认定,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三)承德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承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考试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8日8:00至10月25日17:00;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2、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一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10月12日至11月2日。具体时间与安排请申请人咨询各县(市、区)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见附件2)。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且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应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或登陆在“资料下载”栏下载),在规定时间到各确认点指定医院(见附件2)进行体检。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当日需空腹。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确认点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需提交的材料 10月31日至11月4日工作时间,申请人需本人到所属确认点(附件4)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承部队。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5)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可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在“个人办事”按主题选择“证件办理”子项中查询。 6、《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联系出具。 8、照片。个人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9、其他材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选择: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a.已毕业人员,须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b.我市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须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个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查找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证书发放 证书由各确认点从市行政审批局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申请人可于12月初登陆,或添加微信公众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局”(见附件6),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者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异地返回承德市认定人员,应提前向所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了解防疫政策,遵守防疫要求,合理安排,以免影响认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局及各确认点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1.承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3.《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5.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6.“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公众号二维码 原文标题:承德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优质教师资格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