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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哥哥
【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中国教师资格网获悉,2022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兵团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兵团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兵团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兵团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兵团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已在兵团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照新疆《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认定。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当期体检报告仅于当期认定工作有效)。 三、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人员应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认定受理机构进行申请,其中塔里木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塔里木大学人文学院受理认定,石河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认定。各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1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账号,并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注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请慎重填写。 注2: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户籍或居住证相关证明。 (1)兵团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2)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用于申请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兵团户籍在外省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已取得对应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注3: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体检表原件。加盖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当次有效)的《体检表》(见附件2、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9.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遵循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有序、万无一失地完成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兵团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由所在学校配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体检、面试、资格确认等工作,确保在校生与社会人员“零接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将在12月22日前完成,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相关政策问答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二)在兵团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兵团,可以在兵团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可以在兵团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参加认定。 (三)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如果申请人体检时已怀孕,如何进行X光胸片检查? 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五)如果申请人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如何处理? 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可由体检中心视具体情况,在生育后,给予一次复查机会,待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对于申请人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的情况,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兵团教育局 2022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
暗轨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防疫政策各个省份都有所差别,这里以广东省为例加以说明:
一、所有考生须在10月22日前注册健康码。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所报考地级市。从外地返回考点所在地市的考生,返回后须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身处疫情多点散发地区和跨市赴考的考生,需在考前做好“三天三检”等防疫措施。
二、考前7天内,考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就医,排除疫情相关情况,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如考生为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均须提前最少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试入场时向相关考点提供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天更新的健康码,否则不可进入考点。考生到达考点后还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临时隔离检查点观察,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经复查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的工作人员进行研判,作出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或禁止其考试的决定。
五、所有考生到达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外,其余时间均不能摘下。
六、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制定及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官网官微,查看手机短信通知,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市、考区及考点有关最新防疫政策,并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执行,以免耽误考试。所有考生须按照考点所在地市的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因考生个人未执行防疫要求引起的疫情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輸給善良
2022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一、考生应在考前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上交。二、考前7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每日更新并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三、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龙江健康码为“绿码”;②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③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④考前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四、考生入场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限以采样时间计算,10月27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五、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入场验证。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六、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查验完成进入考场前,考生需关闭手机,由监考人员在考场门口统一收取存放,考试结束后发还考生。七、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隔离考场,使用原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九、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提供的《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本次考试防疫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考点所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及时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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