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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过长
防疫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lt;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gt;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1.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点此下载,见附件5),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2.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3.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4.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5.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没有情敌
需要
2023下半年教资面试考试考生需要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持有个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为健康平稳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考生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教资面试,在报到时出示“健康码”绿码,服从考点管理。
考生入场须保持安全距离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并伴有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建议及时就医,并可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申请退费等事宜,如考生坚持参加面试,将安排至“特情考场”完成面试。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教资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教资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教资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教资面试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教资面试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应诚信参加教资面试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教资面试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教资面试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恋人未遂
关于广东省教资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考试条件
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穗。所有考生须严格遵循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一)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粤康码(穗康码)为绿码(以下简称粤康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核酸检测结果在10月27日上午9时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考前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考生,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近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实施抵穗后“三天三检”基础上,在第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不符合参加考试条件
1.考试当天,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5.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7.考试当天不符合考点属地(区)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规定的;
8.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况。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在10月22日前注册粤康码(广州),考前7天内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考前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试当天,请考生最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三、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所有考生到达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进行人脸识别等必要的身份验证程序外,其余时间均须按规定佩戴。
(二)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按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若考前通知为涉疫重点关注考生,须遵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后在考点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三)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或“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考前密切关注“广州招考网”有关考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提前做好考前准备,确保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二)考试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变动,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考前密切关注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详情可查询“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广州专栏”)及广州招考网有关通知公告,以及考点所在区相关通知公告,及时了解防疫政策,提前做好考前准备,确保安全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生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须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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