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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资格证#导语】 无 从六盘水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贵州六盘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现将六盘水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六盘水市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六盘水市申请认定;持有六盘水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六盘水市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六盘水师范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六盘水市申请认定,非毕业年级人员应以社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六盘水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六盘水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须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六盘水师范学院、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合理确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六盘水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取得和未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个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六盘水市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六盘水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六盘水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5.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该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需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现场确认点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审核人、审核时间;现场确认点在审核相关材料时,需对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相关栏目。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7日8:00—5月20日18:00(节假日除外);各市(特区、区)教育局上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资料时间为5月14日前。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8:00—7月22日18:00(节假日除外);各市(特区、区)教育局上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资料时间为7月15日前。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6日8:00—10月28日18:00(节假日除外);各市(特区、区)教育局上交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资料时间为10月22日前。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少于7个工作日)由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请及时关注相关发布信息。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各(市、特区)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六盘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市政务服务大厅邮政窗口统一邮寄,不支持现场领取,请申请人预留正确的邮寄地址,保持所预留电话号码畅通。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六盘水市教育局网站()。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六盘水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综合服务窗口: 六盘水师范学院: 六枝特区教育局: 盘州市教育局: 水城区教育局: 钟山区教育局: 六盘水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因为没人哄你所以你别闹
【 #教师资格证#导语】 无 从六枝特区人民政府获悉,2020年下半年贵州六盘水六枝特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月21日-10月9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六盘水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六枝特区教育局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六枝特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贵州省六枝特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六枝特区有效居住证的县外户籍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部队驻地在贵州省六枝特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代办)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代办)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代办)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需一致。 (四)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时间、地点和提交的材料 六枝特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3日(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20年9月21日7:00至2020年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 2.申报网址: 3.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1.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六枝特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提交的材料: 网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材料到规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明 ①六枝特区内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②六枝特区外户籍的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 (2)学历证明 ①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到六枝特区辖区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所贴的照片要与上传到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照片一致。(孕期申请人请提供近半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带胸片检查结果的体检报告,如不能提供请生产完毕后再行申请认定)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六枝特区教育局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网址:http://www.ntce.cn),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代办) (三)认定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个工作日内)。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防控措施,遵守现场确认地点纪律,自行佩戴口罩,保持现场安静。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表、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有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六枝特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58-5317959。 申请人请加入qq群“六枝特区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877841997。 附件1: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docx 附件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石头说鱼会流鼻血
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六盘水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六盘水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六盘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1月23日,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1日7:00至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六盘水市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六盘水各确认点需在10月10日-10月25日完成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并在10月28日之前将相关认定材料报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合理确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六盘水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现场确认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及网报数据是否生效: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白底证件相片1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注: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现场确认点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审核人、审核时间;现场确认点在审核相关材料时,需对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相关栏目,现场确认点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出具违法审查情况说明。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小学、初中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各现场确认点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只支持邮寄,不支持现场领取。11月23日之前由六盘水市政务服务大厅邮政窗口寄出,申请人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邮寄地址。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若在网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六盘水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综合服务窗口: 六枝特区教育局: 盘州市教育局: 水城县教育局: 钟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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