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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烈的酒
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显示,申报条件要求社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另外需要准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还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公告提供相应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右上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页面右上角【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当地教育局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
懒了十年琵琶懒了书卷画圃
陕西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陕西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户籍(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教师资格的相应种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安排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负责。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9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200K以内。
2.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0日18∶00。
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反馈审核意见,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1日18∶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根据陕试综函【2016】29号规定,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
(三)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成绩发布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13日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 www. ntce. 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有关笔试科目与所学专业对应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咸阳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汉中市教育局
安康市教育局
始于初心
2016陕西教师资格证笔试公告在预计在8月下旬发布,每年的报考条件相差无几,你可以先参考一下2015年的,具体如下:报考条件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四)符合《教师法》和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木栈桥上
【 #教师资格证#导语】从安康市教育体育局获悉,2021下半年陕西安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陕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安康市工作实际,现将安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安康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安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3.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10月25日至11月1日。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户籍所在地、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安康市现场审核确认点为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汉滨区育才路92号,电话3219167)。 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安康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认定。 (二)体格检查 安康市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申请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于10月25日-11月1日到安康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汉滨区巴山东路47号,电话:8183522,周六、周日不接待体检),体检表由体检机构统一提交资格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11月1日-5日到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携带以下材料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安康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为邮寄和现场领取。需要邮寄的可在网报时勾选邮寄方式并填写相关信息,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现场领取时间为11月8-12日,领取地点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汉滨区育才路92号,电话3219167)。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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