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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入怀
首先就是罪犯就会剥夺他们的教师资格证,还有就是品行不良,经常性的侮辱学生或者是态度,行为特别恶劣的就不能再继续教书。最后1点就是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证的也就会被吊销这个证件,现在如果有偿补课的话,也会被吊销证件。
像旧时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即可吊销教师资格证: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教师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