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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叶惊落
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2019年考生无须现场审核,而是在网上填报学历及身份信息,网上核验身份即可!根据报考提醒,现阶段考生需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完善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核验流程:一、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录页面。再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协议浏览界面。二、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三、查看注册信息1、报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2、身份证号、姓名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手机和邮箱将作为报考人员接收相关考试信息的工具,请务必保证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和邮箱信息完整、准确并和本人相符;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5、完成注册后请及时上传通过审核处理的报考人员照片。四、录入注册信息五、重新输入进行信息确认六、重新登录,并上传注册照片注册完成后,重新登录,并点击左侧“报名照片维护”菜单,进入上传照片页面。点击右侧“打开照片”按钮,选择要上传的照片,照片显示在右侧的编辑区内,点击“缩小”、“放大”按钮可以缩放照片,在照片上按住鼠标左键可以移动照片位置,待显示在红色矩形框内照片适中时,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按钮,如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将显示在左侧区域。照片上传完成之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中国人事考试网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说明及下载:①为提高报名效率,在注册和报名考试前,报考人员须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②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将应用于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以及成绩证明中。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到后续的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③照片审核工具为绿色软件,在下面链接中下载工具到本地计算机并解压到指定目录中,直接运行Pxe文件即可。操作方法详见目录中doc文件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界面中相关说明。④照片规格: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用户无须更换照片)七、完善学历学位信息注册后再登录网报系统,报考人员需要完善学历及学位信息,填完后点击“保存”。学历学位注意事项: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人工核查。完成注册信息填写和照片上传,进入报名页面,等待在线核验。到达此页面的报考人员,需等待网报系统自动在线核验,并于注册24小时后再登录。
长情陪伴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八荒野马
执业药师证书注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凡以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说明: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明确:从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的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并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对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除按规定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计划一场逃脱
江苏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注册平台入口,注册申报流程,注册条件,首次注册材料江苏执业药师注册既可以网上全程办理,又可以网上申报,窗口受理,满足大家的不同需求。办理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的人员,只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即可。网上全程办理可以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邮寄证书;网上申报,窗口受理需要现场提交材料,现场领取证书。article1171进入江苏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可以先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执业药师注册平台”,点击“网上申报”,选择“江苏省”。执业药师注册申报流程:第一步:网上登录(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首页,初始密码为"111111")第二步:网上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第三步: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第四步: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第五步: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第六步: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第七步: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第八步: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第九步:网上注册许可公示(注册通过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网站进行公示)第十步: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执业药师注册条件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执业单位同意。申请首次注册须提交的材料: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四份;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4、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原件;5、执业单位同意注册的证明原件;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许可证)的证明复印件;7、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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