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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生命中走得最心痛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条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自受理期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收到公民的教师资格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自受理期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期终止之日起30日内告知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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