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查阅税务卷宗

跋涉千里向你道别独待数年与你初见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1856

首页> 税务师> 税务师查阅税务卷宗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凌乱沧桑

已采纳

税务稽查部门无权调阅会计师事务所底稿;股权转让依法应纳所得税,即使请事务所做了鉴证,也代替不了税务部门稽核啊,风险依然存在。

51评论

大姨妈大姨夫

你应该是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税务机关肯定可以对企业进行检查。并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税务机关需要的相关材料。)解答第一个问号:(不知道是否有此方面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授权问题,有明文规定,楼上回答祥细)。解答第二个问号:(进行的程序又是怎样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文件(有税务稽查相关条令、规程)最简单的就是根据单位征管软件中稽查模块程序操作或请教前辈)第三个问题:如果对方企业整个财务系统十分庞大、复杂,当然可以请相关中介机构(合法、有资质)代为查证,但请方应该是税务机关,而非企业。这样可以规避税务执法风险。希望回答给你带来帮助。

112评论

购物狂0取款机0

企业的纳税记录税务局会保存10年或15年,十几年前的纳税情况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阅。《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第十二条 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必须由业务股及税务所综合岗专门负责管理,税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专管员分别保管,统一存放。保管人员变动的,应对其保管的税收征管档案资料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税收征管档案归档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保管。永久为无限期保存,长期为十五年,短期为十年,具体规定如下:(一)永久卷宗。凡定性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取出口退税、抗税、伪造、倒卖、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私印、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等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案件,其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二)长期卷宗。对一般性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管理方面)案件和纳税人基本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三)短期卷宗。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等其他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档案所属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

61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