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呀他走了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外籍个人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B.外籍个人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C.外籍个人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D.外籍个人丁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劳动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保险赔款
D.彩票中奖所得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个人获得的保险赔款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
3. 下列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的有()。
A. 差旅费津贴
B.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出租车驾驶员采用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D.城镇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
【答案】CD
【解析】B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员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 )。
A.外籍个人甲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B.外籍个人乙2009年9月1日入境,2010年10月1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C.外籍个人丙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0天
D.外籍个人丁2010年1月1日入境,2011年1月2日离境,其间两次临时离境各25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
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
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D: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大学教授从甲企业取得的咨询费
B.某公司高管从乙大学取得的讲课费
C.某设计院设计师从丙家装公司取得的设计费
D.某编剧从丁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2)选项D: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B.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C.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转让时取得的收入
D.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答案】CD
【解析】(1)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C: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选项D: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A.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D.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答案】ABC
【解析】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个人对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公益性捐赠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B.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C.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D.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1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选项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3)选项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税目有(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稿酬所得 D.财产租赁所得
【答案】ABCD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征收
13. 个人所得税规定,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包括()。
A.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B.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国外工作的中国公民
D.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中方人员
【答案】ABC
【解析】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④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⑤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14. 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答案】BD
【解析】选项A,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C,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15. 2009年1月王某出售自有住房,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并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万元,该住房于2006年购入。2009年12月王某以80万元的价格购买另一处住房。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A.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
B.退还纳税保证金4万元
C.退还纳税保证金5万元
D.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答案】BD
【解析】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退还纳税保证金=80÷100×5=4(万元)。
阳光下你的微笑
王亭喜老师3号的直播说过这个问题:最后十天税务师该如何复习?(一)最后两天复习的流程1、两天时间看教材,重点看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教材中新增的知识点。有同学可能会说,这个时候看教材是不是晚了?根据我们的考试反馈,考前看教材是非常有用的。当然你现在看教材不可能是面面俱到。一定要看教材当中我们在基础班、习题班重点强调的知识点,我们要重点去看。在最近的几天呢你可以重点的看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还有教材新增的知识点,针对性的去看。小税种你可以不把它作为最后冲刺的内容。2、考前三天左右,仔细做一遍经典母题和最近三年考题。3、靠前第二天拿出时间看大题、综合题的解题思路。可以重点看一下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结合的这样的综合题的大题。看看考试的角度或者出题的思路。包括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的综合性题目都可以有参考的看一看。4、考前最后一天,记忆小税种的相关知识点和必背考点。考前最后一天,大家花比较大的时间记一下小税种相关的税收优惠和必背的考点。建议大家小税种要有针对的去看,要知道优惠最常考的考点。基本上我们在讲母题的时候都做过一些总结。(二)营改增对税法二考试的影响这里边要特别强调一点,尤其离考试比较近了,有的同学心里也比较慌。税务师考试和注会不一样,今年的注会的税法教材专门有一个章节是营业税,营业税今年的考试中虽然偏离实际,但起码是不偏离教材的。但是我们今年税务师的税法一已经完全是按照营改增来写的,所以营改增对税二的影响大家需要关注。营改增对税法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我们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不管你是算买房的房屋的价格,如果说是含增值税的价格,必须变成不含税的;个人卖房、个人租房,如果交个人所得税的话,也涉及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的转换,尤其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卖房的收入当中如果是含增值税的,一定要把它变成不含税价。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的税费里边,如果是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扣除。大家今年在考试做题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题干,个人认为在税二考试中营改增基本不会涉及,如果是考税法一的营改增的内容在税二中考计算性的考点考单选型计算题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出综合题的可能不大。第一个原因在于我们是16年的考试,考的是15年的业务,但我们税法一已经营改增完成了,所以我考一个15年的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前扣除,那我考营业税的话说不过去,因为起码教材上都没有营业税了。它跟注会的税法是不同的。第二个原因是如果考16年的话它又存在一个问题。16年的5月1日之前是有营业税的,5月1日之后是增值税,你这个房子不能正好盖在两边,很难处理。(三)各章节重点1、企业所得税:每年的综合题,甚至是两道综合题,都可能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业务招待费、三项经费、关联企业的利息扣除、公益性捐赠、广宣费,都是考试必考的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当中凡是跟限额有关的,这种税收优惠,包括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环保设备税额的抵免,都是综合题必备的内容。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内容庞杂,所以可能大家学起来感觉个人所得税比企业所得税还难。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综合题的话它肯定会涉及到我们后边的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如股权激励、股权转让、年金、限售股、一次性取得的收入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收入、提前退休的收入、年终奖的计税等等。这些内容也肯定是我们考试命题的重点。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今年,新房有新办法,老房有老办法,主要是考新房屋的销售,老房屋的销售也可能考计算题。非综合题的计算题考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果设计新房屋的销售主要是五项扣除:土地金额,要记住乘两个比例:①已开发土地占全部土地的比重②已售房占全部房屋的比重,房屋的开发成本也要注意配比,乘以已售房占全部房屋的比例。房产开发费用主要注意利息支出是否可以扣除,决定了用两个公式去求房产开发费用;相关税费:今年比较尴尬,估计题干会有意回避会干脆不考。如果像今年注会税法这样真的考了,比如说2015年某房地产企业怎样怎样,让你计算土地增值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你记住一定要算营业税。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后,那就是增值税。我们觉得这一块它规避的可能还是很大的。房产企业的加计扣除:前几项之和的20%。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不仅要从前边掌握,你还要从清算的角度,去看它一些清算审核的内容,包括土地前准备,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税前不能扣除,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税前可以扣除。包括将房屋用于对外赠送,用于安置原住民,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将房屋自用或出租(不属于销售,但它影响到你是应该清算还是可以清算)。精装修住房的装修费是可以扣除的,自保金强调是否开发票,开发票的自保金可以税前扣除,没有开发票的自保金不能税前扣除。还有公共配套设施,什么情况下成本费用可以扣,什么情况下既算收入又算成本费用。这些内容都是比较重要的。4、印花税:经典母体当中合同的补充范本;印花税的税收优惠结合印花税的计算;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印花税的4个必考合同:①专利申请权的转让②非专利技术的转让③专利权的转让④专利实施许可的转让(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当中与房子和地有关的三个合同,选择题必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转让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5、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算,计算依据的确认。如一个单位有很多房屋,既有应税的,又有用做幼儿园或者学校的,免税的房产。应税的房产里,有从租的,有从价的,这个容易考前半年从价的,后半年对外出租,那么要注意这个切分各个时间段不同的计税依据的差异。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前必须看一遍。不仅仅要记次月、当月,一定要记什么时候的次月,什么时候的当月。如:买新房的话,一定是交付使用的次月起;买旧房的话,办理权属证书的次月起;委托施工的,是按照办理托收手续的次月起。6、车船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哪些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哪些不属于应税车船。然后把应征的车船和不征的车船和后边你的车船税的减免税优惠一定要结合起来,所以这里便最重要的不管是考计算还是考范围还是考什么,最后都是考车船税的税收优惠。车船税的税收优惠中尤其是新能源车辆,有三类: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全面,其他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还有一个比较爱考的是:必须是省级政府决定定期减征免征的,包括四类:公共交通车船、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法定免税和特定免税的区别。特定免税三个:入境的外国车船或港澳台车船、在机场码头内部行驶的车船、缴纳船舶吨税的相关船舶,在5年之内都可以享受免征。7、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掌握税收优惠。得分很难,强烈建议大家考前重点记。尤其是今年新增的内容。8、耕地占用税:重点掌握两个内容: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耕地的范围,什么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什么不属于耕地。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你就要人为的把它切成三块,哪些是应征的,哪些是免征的,哪些是减征的。减征的又切割成哪些是仅按每平米两元征收的,哪些是减半征收的。第二部分: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特点和考情。一、注会,就是注会!哪有那么容易?注会,是我们财会领域的金牌认证,所以它不可能那么容易。如果你把它当成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就会产生轻敌的后果。16年的考试,总体来说,偏而不难。比15年整体通过率可能会小一些。而且今年大家明显能感觉到税法终于从媳妇熬成婆了,以前我们都把它当成副科,今年它是难度的王中王。二、社会热点和注会考点的结合力度和速度,惊人,惊人!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个明显体现社会热点和考试的结合力度是空前的。很多科目都来源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比如会计考的反向收购,是顺丰的案例;经济法考了证监会举报没有及时披露,是宝万之争的宝能和万科;战略考的原型云南白药;税法当中也都是热点,非居民企业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几年的重点工作,像我们前年考的涉及bax到去年考了fatca,飞猫计划(?),明年可能就会考CRS,都是国际税收领域非常热门的话题。房产调控也是我们总局一直抓的重点,所以今年考了两道土地增值税的题。三、税法考题明显更注重应用,有工作经验的考生更容易得分。今年的注会考试实务性的倾向特别明显,比较有利于实务知识比较丰富的考生。像大学生、研究生这样的没有实务经验的考生,可能听课听的懂,但是一旦在实务当中有变化,很可能在应对的时候就会有问题。四、打压功利性备考!今年的税法考试严重打压功利性备考。如果按60分准备,基本上都过不了。税法这门课虽然不难,但它非常烦人,非常繁琐。所以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就是需要全方位无死角。你要参加考试的话,必须要有80分的能力。不管是丰年还是灾年,都能够保证这门课程通过。所以税法这门课程,你花很多时间,它又不是很难;但你不花很多时间,又过不去。五、时间分配时门艺术,今年题量很大!今年的题量非常大,很多学员二十五分钟就把单选多选做完了,但是综合题还是没来得及做,今年这个问题确实是比较严重的。今年的综合题有一道大题的第一问就涉及到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和契税。有些同学说了,老师我不要这样的分还不行吗?但是你一旦这道题做错了后边的所有题你都没法答,所以这个题量确实是非常大的。六、今年税法考的很细很深!不知道是否代表着未来的考察方向?今年税法考的非常细,非常深。以前的注会经常是框架型考察,它不会考的特别细,但是像税务师就会考的非常非常深。不知道以后是否仍然如此。七、关于考试考点偏的问题。有些人说今年的考题考的很偏。所以有些同学开玩笑说本来一位考场已经够偏了,直到进了考场看到真题。当然偏不偏呢,我们后来仔细的冷静的想一想,今年的题目确实是偏,只不过是跟大家很多人心目中的重点考点不一样而已。个人认为真正认为今年的考题偏呢,是主要税种的考察是不到位的。核心的税种考察的太少,尤其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呢,你可以考,但你考个选择题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在综合题里去考。土地增值税的考察是非常正常的,而且我们在基础班和习题班做的土地增值税的题也是非常多的,包括最后的模拟题,考前冲刺的模拟题,我们出了两道土地增值税的题目。国际税收呢我们在综合最后的模考班当中也出了模拟题。王亭喜老师的模拟题的难度和真题的难度是非常接近的,有土地增值税。也有国际税收,唯一没有预见到的就是营业税会在综合题里出现。八、专业阶段考察整体的综合性有所上升。以前我们说注会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是单线的,综合性往往不会太强。但从今年的反馈趋势,专业阶段的综合性正在不断加强。所以网络上有一种声音,说中注协有可能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合并在一起,就是取消综合方向,但是这是不是以后的考试的风向,也不敢说。我们很多不同科目中考察的其他科目,税法里有些知识考的是经济法的,会计里考的是审计的,审计里考的是会计的,这种综合性是有所加强的。九、不要迷信任何的押题。税务师快考了,大家都收到类似必过的短信,不要理,也不要迷信任何的押题。税法的特点就是又繁琐又烦人,所以必须全面细致的掌握。有一位同学的一句话我比较赞同。她说:“自从考了机考以后,你就别想着押题了。”所以注会复习很简单,就是以教材为主。你没法说是哪个地方一定考,哪个地方不考。十、考生也需要从自身去反思总结经验。对税务师的考生,我都说过一句话。去年呢税务师,税一税二,感觉的难度十比较简单的。去年注会的税法跟今年相比也是简单得多。所以很多考生老师拿去年考试的难度来衡量今年,所以他复习的时候人为的就轻敌了。可是你仔细想一想,今年你的卷子,虽然营业税确实值得吐槽,但是如果我们把该得的分得到了,也就通过了,所以就看你的知识掌握的牢不牢。比如有道题是:甲欠乙3000万,乙拿价值9000万的房产抵债,另外索取甲6000万,计算应缴契税。有些考生就硬说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房屋转移是免征契税的。其实就是掌握知识不扎实,因为它根本就不是破产企业。另外大家也不要太气馁,毕竟16年考完了成绩还没出来,很多大题它的弹性还是非常大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太迷茫,也有可能会通过。最后,16年给我们的提示呢,王亭喜老师再次提醒大家,教材是圣经!如果书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如果实际政策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如果王老师讲的与教材不一致,以教材为准。教材当中有营业税,与实际政策有什么关系呢?所以仔细想一想,还是要尊重教材。第三部分: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学习?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繁而不难。需要我们在实际的17年的备考过程中要针对这个学科的特征来安排预习。东奥又不同的班次,预科班、基础班、习题班、价值真题、分类专题、冲刺串讲等等,每个班次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特点。1、全方位,无死角。大家在预习的时候一定要全方位无死角,我们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像16年考了很多管理上的内容,以前就不是重点。有些就看到个人所得税,从国际税收后边的章节压根没看,结果今年考了很多纳税质押、一些管理上的规定,就手忙脚乱了。2、教材结构变动较大,尤其是应该增部分。增值税预计增加一倍新内容。17年的教材变动会非常非常大,尤其是营改增部分。营改增应该是财税2016年36号文,会全部增加到教材里去。光36号文就42000字,36号文出来以后,后边陆续的配套文件加在一起,新增的部分,估计5万字。这五万字删删减减,仍然会有大量的文字出现到我们的教材里去。所以今年教材变动会非常非常大,所以增值税这一张就会变成一个巨无霸,可能会占到我们教材的13或者25这样的比例。营改增这一块如果大家有时间精力的话,因为教材还没出来,你可以选择把财税2016年36号文先打印出来,有时间整体的读两遍。虽然它是文件,但是我们估计,第一呢,教材基本上是依据三十六号文整体的搬运过来的,内容不会相差太多,第二是教材搬进来可能会把原来的增值税和营改增混到一起来讲,在逻辑上反倒会出问题。36号文顺序上是比较规范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都是按照这个逻辑下来的,所以你可以提前打好基础。3、繁而不难,需要总结。大家在预习税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税法的特点是繁而不难,内容非常多,那么就需要大家做总结。这个总结呢应该是双方向的。第一个就是要正向总结,把书看薄,根据我们讲课的内容包括一些重点的题目,你看出重点在哪儿。第二就是要做好反向的总结,最好有一个错题本和知识点常错的总结,等到你考前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就是你知识和理论上的盲点。4、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今年的考试证明税法只给你2个小时时间,会计给你3个小时时间。但是2个小时时间是完全不够用的,所以很多同学没有答完卷。没有答完卷有各方面的原因,肯定有原因是知识点不熟练或做题不够快,就是平常听得懂,看也看得懂,但是一落到笔头上,落到我们的机考试卷上,可能时间就不够了,所以大家要记住准快蒙套甩,都是秘诀,都是需要大家用血的教训去换的。我们经常说大家要适当的抛弃,但真正考试的时候你就会在某些题目上纠结了很长的时间,但我相信你有这个经验之后就会知道怎么去面对,当然是又准又快又好,但适当的要学会舍弃。5、教材是圣经。第一遍通读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真的读,等把基础班听完了,做完了第一遍联系的时候,再有重点的把教材仔细的读一遍。考前肯定是抓重点内容,需要背诵的、需要记忆的、需要重点理解的内容,我们再去记忆和背诵。我们始终要把教材当作我们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我们最终考试的依据的地位。第四部分:王亭喜老师现场答疑1、2016年的注会税法教材能不能用做复习2017年税法考试?如果严格意义上来说肯定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建议除了增值税营改增这部分内容以外,其他的包括消费税、小税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法原理、征管法程序法的相关内容,用16年教材复习大的问题是没有的,可能只是涉及到我们营改增对其他税种的影响的一些小的方面,这些大家是可以提前复习的。但是增值税,如果你有一定基础,我觉得这一章你可以暂缓去看,因为这一章的变动实在是太大了。2、注会的税法复习完后能不能直接考税一税二的考试,或者学了税一税二之后能不能直接参加注会税法的考试?内容基本一样,有具体小的点有差异。比如注会里职工教育经费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按8%的比例扣除,而税务师里就没有这个点。但是你想职工教育经费有那么多知识点,有七八个知识点都是一致的,偶尔有那么一两个点不同,所以仅仅从知识点的内容分布来看,二者基本一致。所以我常跟学员说,就是10月考完注会税法了还有一个月考税务师,你应该做什么?先做历年真题。通过做税务师的历年真题你就会发现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它考察的重点和考察的方向是截然不同的。那么有这种对比以后你再去看这个教材,看税务师的讲义和一些题目你就会知道考试的重点在哪儿了。3、有同学问头为什么叫读书放牛娃。这个没有为什么,就是一种感觉吧。生活在都市里边,然后经常会做梦,牵着自己的牛,然后走在城市的大街上,希望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仍然能够保持再农村里边的那种质朴和淳朴吧!4、今年的考试难度?今年考试难度这个问题吧,我没法回答你,但有一点我可以回答你,就是不管是注会还是税务师,不会就一科连续2-3年都出特别难,这个是一定的。否则它3年同一科考了三年一直考不过去,那么它是会影响一个考试本身的权威性的。所以有人说注会考试有所谓的大小年,每个科目都会有一个相应的调整,物极必反嘛,大家自己理解,这个我们不敢说今年会难或者简单,但它自己都会有一个相应的调整。5、17年注会复习税法增值税可不可以按税一的教材复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大家也可以一起来参考一下。当然这是自由选择啦,如果你有税一的教材的话,税一的教材是完全按照2016年36号文去编写的,当然我们36号文之后陆续打了一百多个补丁它没有更新进去,但是基本框架是完整的。所以你看税一增值税的话,那么明年注会税法的基本的大框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这倒是一个可以走的捷径。但我也建议你把36号文也单独的打印出来,单独的去看。6、模拟题考多少分考试能过?这个不敢跟你说,所以以前有一年我也出过三套模拟题,它就分为难度最高、难度中间和难度比较简单三个档次,就是让大家在考前都见过这三种风格,熟悉一下这个难度,让大家不要慌张,遇到任何一种难度最起码你见过。太简单太难的模拟题对你的考试可能都不会是一个太有利的备考。7、税一营改增在新内容中内容特多,看的泪崩别说你泪崩了,到明年啊,要不为什么说在注会6科中税法老师是最难讲的。最近这几年天天更新新政策,天天更新新内容。资源税在改,个人所得税在改,企业所得税在改,增值税在大改,营业税在取消。我们老师备课呢,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当然呢,明年我在讲营改增的内容呢,我相信我会讲一个比较好的逻辑让大家更通俗更明快的去理解,今年营改增我也去讲了几十场的公开课,我相信我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来应对注会税法营改增这块新变动的内容。最后,王亭喜老师送给广大学员们一段话,也是王亭喜老师最喜欢的一段话,让我们一起共勉:“有时候,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去坚持,而是坚持了,才有希望。不管你是百米冲刺最后2米3米的税务师考生,还是刚刚起跑的注会的考生,都希望大家能够坚持。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都是资质比较普通的考生和老师,所以我们只有靠自己的毅力和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所以祝福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够在17年的税法当中,和即将考试的税务师考试旗开得胜。”